基金全称 | 京管泰富创新动力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京管泰富创新动力混合发起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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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2337(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 -- |
资产规模 | --- | 份额规模 | --- |
基金管理人 | 北京京管泰富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北京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曹勇志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3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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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对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和调整原则,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关注具有创新驱动力的企业。创新需要长期、持续的研发投入,本基金将投资于最新披露的年度报告中研发支出总额或研发支出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处于行业前三分之一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股票投资策略,选择业绩具有长期稳定成长性、二级市场估值合理、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并且竞争优势突出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积极主动的配置。 1、定性分析 在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挑选全部或部分具备以下特征的上市公司:(1)公司所处的行业符合国家的战略发展方向,同时公司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2)顺应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及产业升级领域、具备长期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3)拥有全面的企业战略规划和实施策略,具有核心竞争力;(4)公司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5)公司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从大股东、管理层到中层业务骨干有不错的激励机制,同时企业的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1)成长性指标: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2)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等;(3)估值指标: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盈率(PE)、市销率(PS)和总市值。 3、组合股票的投资吸引力评估 本基金综合利用绝对与相对价值评估,形成最终的股票组合进行投资。价值评估主要运用国际化视野,采用专业的估值模型,合理使用估值指标,选择其中价值被绝对低估或相对而言具有性价比优势的公司。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股息贴现模型、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EV/EBITDA等方法。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4、投资组合的构建与优化 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组合进行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其内在合理价值时适时卖出证券,动态优化投资组合。 参与融资业务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交易。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在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融资策略。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改变投资目标及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各自减去对应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均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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