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全称 | 华泰保兴尊益利率债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泰保兴尊益利率债6个月持有债券C |
|---|---|---|---|
| 基金代码 | 020328(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长债 |
| 发行日期 | 2024年01月10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02月06日 / 2.249亿份 |
| 净资产规模 | 0.43亿元(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 份额规模 | 0.412亿份(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
| 基金管理人 | 华泰保兴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证券 |
| 基金经理人 | 周咏梅、陈祺伟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 管理费率 | 0.3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 销售服务费率 | 0.2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将基于宏观经济周期变化,确定利率变动方向和趋势,合理安排资产组合的配置结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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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或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也不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券。
本基金将基于宏观经济周期变化,确定利率变动方向和趋势,合理安排资产组合的配置结构。 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的结构,并通过精选债券,获取优化收益。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灵活运用久期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及杠杆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并根据对债券收益率曲线形态、息差变化的预测,对债券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1)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对未来市场的利率变化趋势进行预判,进而主动调整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在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之后,本基金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研究,分析和预测收益率曲线可能发生的形状变化。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进而形成一定阶段内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的预期,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1)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是通过对债券收益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为依据来建立和调整组合。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持有一段时间后,伴随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与收益率水平的下降,获得一定的资本利得收益。 2)子弹策略 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收益率曲线较陡时,一般集中在中等期限的债券品种。 3)杠铃策略 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端,即期限较短的债券和期限较长的债券,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 4)梯形策略 梯式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的凸起部分是均匀分布时,使投资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别于这些凸起部分所在年期的债券,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 (3)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在执行杠杆投资策略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债券收益率与回购收益率的相互关系,并始终保持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
1、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用不同,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投资人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6、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与原份额适用相同的锁定持有期;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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