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起点 | 1000.00元 | 定投起点 | --- | 日累计申购限额 | 无限额 |
首次购买 | 1000.00元 | 追加购买 | 1000.00元 | 持仓上限 | 无限额 |
最小赎回份额 | 1.00份 | 部分赎回最低保留份额 | 1.00份 |
买入确认日 | T+1 | 卖出确认日 | T+1 |
管理费率 | 运营服务管理费包含基本运营管理费、运营服务费、浮动激励考核费三个部分,由项目公司向运营管理机构支付。 (1)基本运营管理费 基本运营管理费对应运营管理机构为本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所发生的必要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及必要管理成本。 人工成本包括为保障基础设施项目正常运营所支出的薪酬福利等。2024年全年的人工成本为7,074.6万元。自2025年起,人工成本相对按照每年4.6%的比例较上一年度进行调增,其中的年均指自然年。必要管理成本包括为保障基础设施项目正常运营所支出的维护修理费、办公费、广告宣传费、差旅交通费、通讯费和劳动保护费、业务招待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党群费等。2024年全年的必要管理成本为471.2万元,2025年全年的必要管理成本为486.8万元,2026年全年的必要管理成本为550.1万元。自2027年起,必要管理成本按照每年3%的增长率较上一年度调增。 若某一年度运营管理机构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期限不足一年的,则计算上述费用时应根据该年度运营管理机构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天数占该年度总天数的比例进行折算(运营管理首年不足一年,按照预算数扣减实际执行数后的余额进行支付)。 运营管理机构收取的人工成本及必要管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结合基础设施项目历史运营成本情况,与运营管理机构协商一致后确定。该等费用为包干制,未来若发生超额部分由运管机构承担。以上包干费用造成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由项目公司按照当年税法要求每季度与基本运营管理费一起支付给运营管理机构。 (2)运营服务费 运营服务费是运营管理机构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获得的合理利润,运营服务费以实际年度基础设施资产净收入为基数,计算方法如下: 运营服务费=实际年度基础设施资产净收入×3%。 其中: 1)首次计提时不满一年的,年度基础设施资产净收入为项目公司股权交割日起至当年度最后一日期间的净收入。 2)年度基础设施资产净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外部借款本息(如有)+折旧及摊销。 3)同时设置了对运营服务费扣减机制。 根据《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运营管理机构的运营管理服务进行检查考核。如出现下列违规事项,经基金管理人与运营管理机构确认,基金管理人将在确认日后当月及后续月份对当年运营服务费扣减,扣减金额以当年运营服务费为上限;如违规事项对项目公司、基金及其他相关方等造成损失,则运营管理机构还应对相关方的损失进行赔偿。为免疑义,对运营服务费的扣减指标如下: ①连续两年公路技术状况监测报告中,MQI(公路技术状况指数)、PQI(路面技术状况指数)考核低于90分,扣减运营服务费10%; ②连续两年桥梁检测报告中,同一桥梁在桥梁总体技术状况评定等级为三级或以下,扣减运营服务费20%; ③保证机电设备可正常使用,如现场检查期间发现超过3处失灵,且在接到基金管理人整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尚未完成整改的,扣减运营服务费5%; ④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每次扣减运营服务费5%; ⑤被定性为重大交通事故且导致基础设施基金、基金管理人受到有权机构处罚的,扣减运营服务费100%; ⑥因运营事项,被主管单位警告、批评,造成严重影响,每次扣减运营服务费5%; ⑦运营管理机构未能按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尽职履责,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经营报告等文件资料、关联交易未事先取得基金管理人同意或未配合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的,每次扣减运营服务费5%; ⑧因运营管理机构泄露或违规使用未公开信息等导致项目公司、计划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受到政府、监管部门或市交易场所、行业自律机构的处罚、处分或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自律措施的,扣减运营服务费100%。 (3)浮动激励考核费 浮动激励考核费是对业绩实现率超过105%部分的超额业绩的激励,和对业绩实现率低于95%部分的未达业绩的惩罚。 业绩实现率=实际净收入/预测净收入*100% 1)业绩实现率在95%-105%之间,无浮动激励考核费; 2)若业绩实现率超过105%,差额部分(实际净收入-预测净收入*105%)的15%计入考核激励费用,由运营管理机构收取; 3)除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业绩实现率低于95%外,差额部分(预测净收入*95%-实际净收入)的15%计入考核扣减费用,对运营服务费扣减。该费用收取方式体现了激励与考核相匹配原则,收取和扣减比例上实现了激励考核的对称性。 2024年3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预测的净收入以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前披露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记载的相应数据为准;自2026年1月1日(含)起,双方应参考基础设施基金最近一个年度基础设施项目评估报告预测的净收入,其后年限以此类推。 根据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约定,运营管理机构承诺当业绩实现率超过105%时,将每年实际收到的浮动激励考核费的不低于50%作为团队业绩激励。相关激励岗位及激励方案由运营管理统筹机构作为下一年度运营计划的一部分进行列示并提交基金管理人。运营管理机构须在收到基金管理费支付的浮动激励考核费后45个工作日内将团队业绩激励发放完成并在发放当月的月报中列示。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运营管理机构的内部激励制度履行相应的监督责任。 运营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其内部激励制度对团队激励进行管理,未免疑义,往年团队激励(如有)的发放不影响后续年度浮动激励考核费的支付与扣减。 此外,为激励运营管理机构持续做好运营管理工作,《运营管理服务协议》设置了对运营管理机构的额外奖励机制。项目公司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相关荣誉,相应奖励运营管理机构1万、5万、10万元,年度上限不超过30万元。运营管理机构员工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相关荣誉,相应奖励个人2000、5000、10000元,年度上限不超过10万元。 综上所述,调整后的运营管理费设置能更有效地激励及约束运营管理机构,进而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运营管理费安排满足《审核关注事项》第31条相关要求,在运营服务费扣减机制、浮动激励考核费的设置上,充分体现了对外部运营管理机构的激励与约束措施,费用设置和计费方式合理谨慎,能够体现激励与约束;额外团队业绩激励安排及奖励机制的设置,能实现对运营管理团队和相关人员的激励和约束。 |
托管费率 | 0.01%(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 |
适用金额 | 适用期限 | 原费率|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 |
---|---|---|
小于500万元 | --- | |
大于等于500万元 | --- | 每笔1000元 |
注: 在基金首次募集期购买基金的行为称为认购,认购期结束后基金需要进入不超过3个月的封闭期。
基金封闭期结束后,您若申请购买开放式基金,习惯上称为基金申购,以区分在发行期间的认购。
基金申购费用计算公式: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面值)×后端申购(认购)费率
基金赎回费用计算公式:
基金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费率来源基金公司,请以基金公司官网提供的费率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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