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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基金全称中信证券信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简称中信证券信盈一年持有债券
基金代码900026(前端)基金类型债券型-混合一级
发行日期2013年05月07日成立日期/规模2021年10月14日 / --
资产规模23.2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份额规模22.713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
基金经理人田宇成立来分红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0.70%(每年)托管费率0.10%(每年)
销售服务费率---(每年)最高认购费率---(前端)
最高申购费率0.8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8%(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0.00%(前端)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20%跟踪标的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直接从基金产品中扣除,具体计算方法及费率结构请参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在有效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的情况下,力争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获取长期稳定的回报。

暂无数据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因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所持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其他品种,集合计划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债权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在债权类资产上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杠杆策略等层面进行投资组合管理。 1、久期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对宏观经济走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和宏观经济政策动向等进行研究,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并据此积极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提高债券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2、类属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对宏观经济周期、市场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变化,以及信用债券的信用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根据各债券类属的风险收益特征,对债券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债券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本集合计划进行信用债投资时,所投资的信用债的信用评级范围和相应比例如下: 本集合计划主动投资信用债的债项信用评级范围为AA及以上,其中债项评级AA信用债的投资比例不超过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20%,债项评级AA+信用债的投资比例不超过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50%,债项评级AAA信用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50%。 短期融资券以及无债项评级的信用债以主体评级为准,相关评级不参考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级。若在持有期间,本集合计划已投资的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下降等原因,导致出现不符合上述信用评级范围和相应比例的情形,不视为违反资产管理合同上述关于信用评级范围和相应比例的约定。本集合计划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的信用债质押品的信用评级要求与上述约定一致。 3、杠杆策略 本集合计划可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理回报。本集合计划将在对资金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比较债券收益率和融资成本,判断利差空间,力争通过息差策略提高组合收益。

1、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集合计划份额每次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集合计划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集合计划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集合计划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和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公告。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计划,其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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