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长江尊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江尊利债券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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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890005(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混合二级 |
发行日期 | 2008年11月14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11月12日 / -- |
资产规模 | 0.2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1794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长江证券(上海)资管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柳祚勇、杨坤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6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8%(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投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并适度参与权益类品种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为投资者创造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通过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把握长中短期的大类资产切换节奏,以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构建基础收益,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辅以灵活的权益类金融资产投资,以增强基金的获利能力,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各种宏观经济变量、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分析,综合考量各大类资产的市场容量及流动性、收益风险特征、市场参与者行为、资产相关性等因素,捕捉各大类资产的投资机会,动态管理各类资产的仓位,适时调整大类资产的内部结构,以分散或降低组合风险,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力争提高基金的收益水平。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组合投资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定量数据筛选和定性研究相结合,于一、二级市场选择不同行业中具有相对投资价值的个股进行投资管理,是本基金增强投资收益的主要来源之一。 (1)一级市场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研究首次发行(IPO)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参考股票市场整体投资环境及定价水平,及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估计新股的合理价格,在有效识别及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新股认购策略。对通过新股申购获得的股票,根据股票内在价值在市场环境中的合理性选择卖出时点。 (2)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 在择时方面,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的方法,预判股债切换或者相对强弱的走势,把握股票的趋势性或结构性的投资机会,选取合适的时点切入及离场。在行业配置方面,本基金以各行业在当其时经济环境下所处的位置、所面对的产业政策为底,分析该行业景气度、成长性、市场竞争、行业估值、板块轮动、市场风险、行业相关性等方面,预估各行业在当时股票市场中的相对投资价值,以分散整体风险为原则配置行业组合。在择股方面,本基金以定性与定量的方法结合,在已经确定的行业或板块中,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估值水平、个股价值驱动以及投资者情绪,选取具有代表性和性价比的个股进行组合。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A类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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