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江乐享货币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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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3365(前端) | 基金类型 | 货币型-普通货币 |
发行日期 | 2016年10月18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6年10月26日 / 28.083亿份 |
资产规模 | 58.18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58.1768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长江证券(上海)资管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陆威、王林希、周川博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33%(每年) | 托管费率 | 0.08%(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将结合国内外环境,综合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制定投资策略,力求在满足安全性、流动性需要的基础上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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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 (2)期限在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在控制利率风险、尽量降低基金资产净值波动风险并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从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利率走势等方面出发,对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及影响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因素进行详细分析与预判,在此基础上严控风险,确定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及平均剩余存续期,并据此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2、利率策略 本基金综合研究主要经济变量指标、分析宏观经济情况,进而判断未来利率水平的变化方向,结合债券的期限结构水平,债券的供给,流动性水平,凸度分析制定出具体的利率策略。 3、信用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管理人内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考察信用资质变化、供需关系等因素,对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跟踪债券发行人和债券工具自身的信用质量变化,并结合外部权威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结果,确定基金资产对相应债券的投资决策。 4、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以安全性为优先考虑因素,选择央行票据、短期国债和短期融资票据等高信用等级的券品种进行投资以规避风险。并将对不同类型债券产品进行相对价值分析,包括对票息及付息频率、信用风险、隐含期权、债券条款、税赋水平、市场资金结构和流动性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个券的投资价值,选取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券种构建投资组合,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及不同个券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5、现金流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要求,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资金面分析以及对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在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争取较高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于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质量及提前偿还率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选择投资对象,追求稳健收益。 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流动性、行业等因素的基础上,主要考虑利率类型、主体资质和剩余期限,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特征,谨慎投资。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长期平均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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