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海通核心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简称 | 海通核心优势一年持有混合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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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850005(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10年04月06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0年04月08日 / -- |
资产规模 | 0.34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5458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于志浩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8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2%(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5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集合计划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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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的资产配置主要指“股票类资产”、“债券资产”、“衍生品类资产”等之间的配置比例。管理人将综合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手段,对证券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大类资产相对最优的配置比例,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调整,以达到规避风险及提高收益的目的。在资产配置中,本集合计划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走势;(2)中观行业盈利;(3)市场估值与流动性;(4)政策因素。 2、股票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坚持“成长与价值并重”的选股理念,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及国家政策导向,在可理解可跟踪的行业内,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严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股票构建组合。 兼顾成长与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长期优质潜力成长股,选择的投资标的更看重公司质地的优秀、业绩能够保持长期稳定增长预期以及股票估值合理,选择股票强调成长性与合理估值的动态平衡,在追求成长性的同时避免投资标的估值过高的风险。 关注风险收益比。高风险收益比的公司首先具备较高的安全边际,安全边际来自于交易价格与内在价值之差,内在价值来自于自由现金流创造能力。高风险收益比的公司其次具备较大的上行空间,上行空间来自于盈利的超预期空间、市场对公司的未来展望空间,只有成长才能够实现盈利超预期、打开想象空间。 (1)具有核心优势的公司股票的界定 本集合计划所称“核心优势”公司是指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以及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之下,依靠品牌优势、成本优势、特定垄断资源、难以赶超的技术优势、难以颠覆的良性治理体制等核心竞争力,具备国际优势、国内领先地位,预期可实现持续成长的优秀公司。 核心优势上市公司遴选的标准从盈利和市场地位两方面进行: 1)盈利性指标: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或研发投入总额这四个指标其中之一在行业中从大到小排名前25%的上市公司; 2)市场地位指标: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或公司市值这三个指标其中之一处于可比行业前5名,或者行业协会、权威咨询机构等第三方统计的市占率排名前5名。 同时,本集合计划将对有关公司的发展进行密切跟踪,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相关上市公司的范围也会相应改变。在履行适当必要的程序后,本集合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有核心优势的公司股票的界定标准。 (2)行业配置策略 从全球视野的角度出发,遵循从国际到国内、从宏观到行业的分析思路,顺应经济周期趋势,结合对行业所处产业环境、产业政策、产业竞争格局的分析和预测,把握各行业的景气走势及成长空间,以此选择各行各业的配置权重,挖掘景气度进入上升周期的行业。 本集合计划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成功要素这三个指标。针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针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3)个股的精选 本集合计划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筛选优质公司,挖掘成长空间,优选预期成长性较好的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估值较为合理的公司的股票构建核心优势特色股票池。 1)定性分析:本集合计划通过以下两方面标准对股票的基本面进行研究分析并筛选出优质的公司。 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过对公司竞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公司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公司。具体为:①在中国几十年的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中,通过规模优势、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体制优势等已经建立起明显的核心竞争优势、占据明显的市场份额的优秀企业;②在全球化分工与价值分割的体系中,依靠技术积累、资本投入、成本优势、规模优势等,切入全球化生产体系并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中不断向上攀爬的优质公司。 另一方面是公司治理水平分析。本集合计划将通过对以下因素的综合分析,对公司治理水平进行评判,从中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 ①公司制度: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激励与利益分配机制设置合理,内部奖惩分明,升迁有序。②公司长期愿景与企业文化:公司长期愿景清晰,企业文化积极向上,能够激励公司不断向前发展。③公司管理团队:公司管理团队稳定、团结、敬业、专业、诚实并充满激情,能够带领公司员工较好贯彻执行公司战略,并能够有效利用公司资源、控制成本、开拓新业务及发挥自身优势,以带领公司不断成长。④公司研发能力:公司研发能力位居行业前列,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变化不断对原有产品、原有服务等进行改进,或者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服务等,以保持或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⑤公司营销能力:公司已建立起适合产品或服务特点的营销网络,销售能力较强,可以不断开拓新市场、保持或提高市场占有率。⑥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严重不一致。 2)定量分析:本集合计划通过对公司定量的估值分析,挖掘优质的投资标的。 本集合计划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估值方法,并对拟投资股票进行多角度估值。可供选择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通过估值水平分析,管理人力争发掘出价值被低估或估值合理的股票。 (4)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在行业、个股选择及估值分析的基础上,本集合计划将建立投资组合。当行业或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集合计划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5)港股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集合计划重点投资于基本面良好、主要收入来自于中国内地、相对A股市场估值合理,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及注重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进行长期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集合计划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在类属配置层次,本集合计划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信用利差等因素的把握,根据对大类资产性价比的判断以及交易所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本集合计划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坚持稳健投资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追求合理的回报,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和结构性变迁,更多债券新品种和交易形式将增加债券投资盈利模式,本集合计划将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介入机会,谋求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合约选择,谨慎地进行投资,旨在通过股指期货实现组合风险敞口管理的目标。 6、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股票期权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选择流动性好的期权合约进行投资。
1、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管理人根据集合计划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再投资集合计划份额的持有期限与原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相同(红利再投资取得的A类份额和C类份额,其锁定持有期的起算日与原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相同); 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集合计划A类、B类和C类份额的费用收取方式存在不同,集合计划各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集合计划每一类别下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集合计划是一只混合型集合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集合计划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计划。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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