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交银货币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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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519589(前端) | 基金类型 | 货币型-普通货币 |
发行日期 | 2005年12月27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07年06月22日 / -- |
资产规模 | 1.18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1848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交银施罗德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季参平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15%(每年) | 托管费率 | 0.0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1%(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六个月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目标是在力求本金稳妥和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暂无数据
1、现金; 2、通知存款; 3、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4、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5、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6、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7、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8、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短期利率水平预期策略 深入分析国家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市场利率波动、资本市场资金面的情况和流动性的变化,对短期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并据此调整基金货币资产的配置策略。 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 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采取相应的投资管理策略。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反映当时短期利率水平之间的关系,反映市场对较短期限经济状况的判断及对未来短期经济走势的预期。 组合剩余期限策略、期限配置策略 通过对组合资产剩余期限的设计、跟踪、调整,达到保持合理的现金流,锁定组合剩余期限,以满足可能的、突发的现金需求,同时保持组合的稳定收益;特别在债券投资中,根据收益率曲线的情况,投资一定剩余期限的品种,稳定收益,锁定风险,满足组合目标期限。 类别品种配置策略 在保持组合资产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根据各类短期金融工具的市场规模、收益性和流动性,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再通过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利差,确定不同期限类别资产的具体资产配置比例。 流动性管理策略 在满足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的资金需求前提下,通过基金资产安排(包括现金库存、资产变现、剩余期限管理或以其他措施),在保持基金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确保基金的稳定收益。 无风险套利策略 无风险套利策略包括: 跨市场套利策略:根据各细分短期金融工具的流动性和收益特征,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个细分市场之间的配置比例。如,当交易所市场回购利率高于银行间市场回购利率时,可增加交易所市场回购的配置比例;另外,还包括一级市场发行定价和二级市场流通成交价之间的无风险套利机会。 跨品种套利策略:根据各细分市场中不同品种的风险参数、流动性补偿和收益特征,动态调整不同期限结构品种的配置比例。 滚动配置策略 根据具体投资品种的市场特性,采用持续滚动投资的方法,以提高基金资产的整体持续的变现能力。如,对N天期回购协议进行每天等量配置,提高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在公开市场操作中,跟随人民银行每周的滚动发行,持续同品种投资,达到剩余期限的直线分布。 信用利差策略 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估,分析预期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变化趋势,评估其信用利差是否合理,并预测其变化趋势,通过其信用质量的改善和信用利差的缩小获利。
1、基金收益分配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如当日收益计算结果为正,则小数点后第3位采用截位的方式,如当日收益计算结果为负,则小数点后第3位采用非零即入的方式,因截位或用非零即入形成的余额归入基金财产,参与第二个工作日的分配。 3、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支付,以人民币元方式簿记,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4、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5、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应于实施更改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货币市场基金是具有较低风险、中低收益、流动性强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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