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富中证A100指数A |
---|---|---|---|
基金代码 | 410008(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2009年11月23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09年12月30日 / 3.374亿份 |
资产规模 | 2.75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2.2021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富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郜哲、李孝华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67元(2次) |
管理费率 | 0.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2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2%(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A100指数收益率*95%+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证A100指数 |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约束和数量化风险控制,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和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以实现对中证A100指数的有效跟踪。
中国经济长期健康发展,中证A100指数的成份股可以充分代表中国经济增长的领导力量;中国证券市场日益成熟有效,中证A100指数可以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中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大市值公司的整体情况。 指数化投资是有效市场理论的具体实施,指数化投资可以在确保获取市场平均收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和投资成本。 本基金以复制、跟踪中证A100指数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旨在为投资人提供一个投资中证A100指数的有效投资工具,以获得该指数所代表的中国证券市场平均收益及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增长成果。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A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A100指数。本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指数的投资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成股份及其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跟踪误差最小化。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两层次的自上而下资产配置策略,首先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和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再按照中证A100指数成份股的权重确定个股的配置比例。 指数化投资管理的限度和控制 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和年平均误差最小化,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最大容忍值设定为0.35%,年平均误差不得超过4%。 股票组合构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按照中证A100指数各成份股及其权重对其逐步买入。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买入,以降低建仓成本。 股票组合调整 本基金根据中证A100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还将根据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情况、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等因素对股票组合进行适时调整。 (1)定期调整 中证指数委员会每半年召开审核会议,根据指数编制规则,使用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的资料进行成份股审核,决定成份股审核结果(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本基金将按照中证A100指数对成份股及其权重的调整方案,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2)不定期调整 ①当中证A100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中证指数公司在股权变动公告日次日发布的临时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期间原则上定为:中证指数公司调整决定公布日至该股票除权日之前。 ②如果预期中证A100指数的成份股将发生调整,本基金可对投资组合进行前瞻性调整。 ③本基金根据申购和赎回情况,结合现金头寸管理,调整投资股票资产配置比例。 成份股替代股票的选择 如果因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或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等因素使得本基金无法购买中证A100指数某成份股或者无法按照中证A100指数某成份股的权重购买足够数量的该成份股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买入该成份股的替代股票,以维持该成份股在本基金股票资产中的配置比例。 跟踪偏离的监控与管理 由于成份股调整和流动性冲击等因素可能会导致基金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出现偏离。本基金每日跟踪基金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偏离度,每月末、每季度末分析基金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累计偏离度,并对跟踪误差等进行分析,确定跟踪误差来源,优化跟踪方案。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或将不同;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5.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6.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指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本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一般情况下,其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