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宏利红利先锋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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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162212(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09年11月02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09年12月03日 / 13.962亿份 |
资产规模 | 0.61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5876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宏利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周笑雯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84元(35次) |
管理费率 | 1.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和基金的持续稳定分红。
股票投资的收益源于股价的上涨和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本基金通过选择具有持续分红能力及潜力且基本面良好的上市公司并挖掘具有潜在增长价值的上市公司,在最大化投资收益的同时努力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投资股票资产的最低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最高为95%,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最高为40%,最低为0%。投资组合的资产分配是基于对未来市场的信心程度,根据信心度对风险进行预估和分配,决定资产的分配。对市场信心程度的判断将依据对宏观经济环境因素、价值因素、国家政策因素和市场情绪这四方面因素的综合分析判断,并通过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形成对未来市场趋势的判断,从而确定基金中各类资产的中长期配置比例范围。 (1)宏观经济因素:主要关注定期的宏观经济指标、货币及财政政策的变化情况。关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GDP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率、CPI/PPI指数、货币流动性、财政政策以及国际经济数据等。 (2)价值因素:对价值因素的分析主要是对市场整体估值水平的考量,不仅对国内市场整体的P/E、P/B运行区间进行跟踪分析,同时也比较不同地区间的相对估值变化情况。 (3)国家政策因素:主要关注和分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监管政策对资本市场下一阶段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政策的持续性和贯彻情况 (4)市场情绪因素:通过对市场流动性的衡量来跟踪分析市场情绪变化情况,关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分析指标、公募基金平均仓位、资金流向等。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兼顾投资于具有持续分红特征及潜力的红利股和具有成长潜力特征的上市公司,其中投资于红利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红利股”应具备本基金对红利股定量筛选标准中的一项或多项特征。 在组合策略上,本基金将综合权衡市场风险、投资标的风险、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的基础上,采用多策略投资方法,通过完善的风险控制技术和适当的风险控制管理流程,使基金在承担相应可控风险的同时最大化基金的投资收益。 (1)红利股的筛选 1)定量筛选 使用分红的持续性、派息比例和股息率等指标对上市公司进行筛选。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标准的上市公司,即符合本基金对“红利股”的选股标准。 a.过去3年至少有2次分红(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 b.最近3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c.当期股息率在上市公司中排名靠前; 2)定性筛选 通过对运用定量指标筛选出的股票和公司股票池中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所属行业分析、现金流分析、负债情况分析及分红意愿等基本面的分析与预判,确定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运营能力和增长潜力,并结合估值水平挑选出基本面良好且具有持续分红能力及潜力的优质股票,并放入基金的股票优选库。 (2)具有成长潜力特征股票的筛选 依托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团队平台,运用“自下而上”的方式,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挑选出具有成长潜力的股票,放入基金的股票备选库。 1)定量筛选: 使用贴现现金流量法(DCF)和现金分红折现法(DDM)等估值方法确定出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将其与市场价格相比较,并参考国内同类企业和国外可比同类企业的估值水平,选择出被市场低估的股票作为基金的备选股票。 2)定性筛选: 研究员将根据外部研究报告和实地调研情况对备选股票进行定性评分,研究评分的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 a.公司评价:主要包括分析公司竞争力、财务状况、发展战略、创新能力、公司治理、股东背景等方面。 b.业务分析:主要包括对公司的业务进行逐项分析,包括所涉及业务的投资效率、行业前景、公司的市场地位、行业增长、公司增长等方面。 通过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的分析,判断其成长动力来源、成长潜力和成长的可持续性,从中挑选出运营情况良好,具有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3)组合的构建及策略 根据不同时期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基金的风险承受范围内,基金经理将结合对红利股和具有潜在增长价值特征股票的研究分析结果,从基金的股票备选库中精选股票构建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并通过使用资本增值、均值回归、动量、反向操作等投资策略中的一个或多个,获取投资的超额收益。 资本增值策略—以资本最大化增值为目的,在既定的资产配置策略和基金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调整基金中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均值回归策略—以上市公司真实价值为标准,通过比对上市公司市场价格所反映出的价值,提前发现并买入价值被低估的个股,利用市场价格向真实价格回归的规律,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 动量策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基金经理会通过对市场整体、行业、个股的分析判断,确定它们是否显示出反应不足、反应过度等特征,利用市场表现的短期连续性,获取超额收益。 反向操作策略—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市场对相对表现略差企业的高风险补偿及负面信息反应过度补偿等的特点,获取超额投资回报。 (4)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按季度进行收益分配评估,如上一季度末任一类单位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5元时,本季度第一个月进行收益分配,该次该类基金份额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符合上述分红条件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在符合有关分红条件下,每年最多分配12次;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6.收益分配将于收益分配基准日之后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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