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贝莱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贝莱德沪深300指数增强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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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2367(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2024年11月04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 -- |
资产规模 | --- | 份额规模 | --- |
基金管理人 | 贝莱德基金管理 | 基金托管人 | |
基金经理人 | 王晓京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8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沪深300指数 |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通过量化选择股票的投资方法与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平衡预期收益、风险以及成本,优化管理组合,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其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指数,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争获取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8.0%。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作为指数增强型基金,以跟踪标的指数为主,一般情况下保持各类资产配置的基本稳定,与此同时,在综合考量系统性风险、各类资产收益风险比值、股票资产估值、流动性要求、申购赎回以及分红等因素后,在有效控制基金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对基金资产进行合理配置。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主要策略为跟踪标的指数并选择性进行增强投资,其中股票选择以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同时适当投资于非成份股。一方面将严格控制组合跟踪误差,避免大幅偏离标的指数,另一方面以量化投资策略进行个股的选择以及权重的优化,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力求超越指数。 同时,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测算、事中监控、事后调整等手段把交易成本作为优化组合再平衡交易的量化约束之一,控制交易成本,以减少对超额收益的损耗。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相应的存托凭证投资标的。 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精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标的。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等衍生工具。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本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按照风险管理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对所投资的资产组合进行风险管理。本基金将根据所持标的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策略,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集中度,对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本基金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利用融资买入证券作为组合流动性管理工具,提高基金的资金使用效率,以融入资金满足基金现货交易、期货交易、赎回款支付等流动性需求。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购赎回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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