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东兴兴诚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兴兴诚利率债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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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0833(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长债 |
发行日期 | 2024年07月3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09月09日 / 79.913亿份 |
资产规模 | 44.68亿元(截止至:2025年03月31日) | 份额规模 | 44.3146亿份(截止至:2025年03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东兴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浦发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任祺、王卉妍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3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4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4%(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6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6%(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积极投资、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暂无数据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也不投资信用债券。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回购套利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及债券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债券投资策略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形成对各大类资产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债券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根据市场运行状况以及各类资产预期表现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有效控制基金资产运作风险,提高基金资产风险调整后收益。 (2)期限结构策略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具体策略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3)久期调整策略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做出判断,密切跟踪CPI、PPI、汇率、M2等利率敏感指标,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进行分析与预测,并据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目标久期,通过合理的久期控制实现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 (4)回购套利策略 本基金将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许可的条件下,积极运用回购套利策略,提高组合收益。利用回购进行无风险或低风险套利的主要策略包括回购跨市场套利、回购与现券的套利以及不同回购期限之间的套利等;利用回购进行高风险套利的主要策略包括正回购杠杆操作、逆回购卖空操作等。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国债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国债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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