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海富通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海富通红利优选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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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0695(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4年05月13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06月04日 / 4.749亿份 |
资产规模 | 0.09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824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江勇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收益率(人民币)*1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优选具备持续分红能力且估值相对合理的个股投资,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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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形势及证券市场整体走势的综合分析,判断市场时机进行资产配置,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等各类别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在“红利”主题界定范围内,优选个股投资,追求稳健的股息收入和长期资本增值。 (1)“红利”主题界定 本基金将同时满足以下特征的股票作为符合“红利”主题投资的上市公司: 具有稳定的分红历史:最近3年内至少有2次分红的个股,其中分红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时间不足3年的个股中,至少有1次分红的个股; 最近一年的股息率(现金分红/市值)市场排名进入前50%。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将在考察上市公司分红能力及分红政策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上市公司基本面,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优选分红可持续、公司经营稳定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管理能力、行业竞争力、产品革新、研发能力、经营策略等特征,综合分析,筛选个股。 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盈利能力、成长性、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评判个股投资价值。主要考察的指标包括: 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净率(PB)、股息率等; 盈利能力指标:净资产收益率(ROE)等; 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财务指标: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等。 同时,本基金对高股息率的上市公司将进行深入分析,尽量规避可能遇到的价值陷阱。 (3)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精选红利主题界定范围内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股票投资将重点关注: 1)盈利能力相对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潜力大的上市公司; 2)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相对估值优势的公司。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值和内嵌期权价值,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可转换债券的债性和股性,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并最终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 流通受限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流通受限证券投资策略将从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出发,结合市场未来走势的研判,评估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并在锁定期结束后,根据投资标的的基本面和估值水平,结合市场环境的分析,选择适当的时机卖出。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其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投资者不同基金交易账户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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