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易米远见价值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易米远见价值一年定开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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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0442(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4年04月10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04月30日 / 2.171亿份 |
资产规模 | 2.23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2.0464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易米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东方证券 |
基金经理人 | 孙会东、魏鑫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0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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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沪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深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在封闭期内,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和基金资产状况,适时动态调整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提高基金的收益潜力。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严格的研究投资流程,通过“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和“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结合严谨、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和全面、细致的估值分析及市场面分析,遴选出具有长期竞争优势、可持续发展的优秀公司,以期为持有人实现长期稳健的增值。 基金将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精选优质个股进行重点投资。定性分析主要从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特点及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分析。定量分析主要从公司的盈利能力、增长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方面进行分析。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在香港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公司;A股市场稀缺的香港本地公司、外资公司;精选香港市场具备优质成长属性的上市公司。 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基金可根据投资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港股。 折价和套利策略 本基金可运用在封闭期没有流动性需求的优势,抓住一些长期投资的机会,在价值低估或者有折价机会的时候介入,将价值回归转化为投资收益。具体包括大宗交易策略、定向增发投资策略等。 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将综合考虑融资成本、保证金比例、冲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信用资质等条件,选择合适的交易对手方。同时,在保障基金投资组合充足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融资杠杆风险的前提下,确定融资比例。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内,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和组合风险收益,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 若相关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为了保证组合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本基金将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通过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构等方式,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在满足组合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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