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渤海汇金汇添金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汇添金货币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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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9635(前端) | 基金类型 | 货币型-普通货币 |
发行日期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3年10月09日 / -- | |
资产规模 | 0.15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1510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渤海汇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周珂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25%(每年) | 托管费率 | 0.0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1%(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暂无数据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保持投资组合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资本市场资金流动性态势、金融市场运行状态、政策变动情况等方面因素,在控制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条件下,合理安排投资组合期限结构,利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积极选择短期金融工具,发掘市场投资机会,实现投资组合增值。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与货币政策形势、信用状况、利率走势和资金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判断,结合各类资产的流动性特征、风险收益、估值水平特征,决定债券、银行存款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期限匹配量,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收益率曲线分析、流动性分析、信用风险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发掘出具备相对价值的个券。 利率分析策略 通过对经济增速、物价水平及国际收支等数据的研究,分析宏观经济运行周期,对引起短期资金变动影响较大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经济政策取向进行研判,进而合理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动趋势,并据此调整基金资产的配置结构。 银行存款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不同银行的银行存款收益率情况,结合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期限等因素的分析,以及对整个利率市场环境及其变动趋势的研究,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银行存款进行投资。 久期策略 久期是衡量债券利率风险的主要指标,反映了债券价格对于收益率变动的敏感程度。当预期市场短期利率上升时,本基金将通过增加持有剩余期限较短债券并减持剩余期限较长债券等方式降低组合久期,以降低组合跌价风险;当预期市场短期利率下降时,则通过增持剩余期限较长的债券等方式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在流动性优先的前提下,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持有高流动性债券种、正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同时,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投资者大额申购和赎回的需求变化规律,提前做好资金准备。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每日进行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其当日净收益为正值,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为零,则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不变;若当日净收益为负值,则缩减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本基金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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