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嘉实清洁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清洁能源股票发起式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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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7074(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发行日期 | 2022年11月14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11月22日 / 0.104亿份 |
资产规模 | 0.04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6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李涛、宋阳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6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50%+恒生沪深港清洁能源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35%+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1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清洁能源主题相关股票,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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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周期的分析研究,结合基本面、市面场、政策面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考量,研判所处经济周期的位置及未来发展方向,以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1)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清洁能源主题范畴选出备选股票池,并结合股票池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自上而下,在考虑传统宏观经济指标(如:GDP、PPI、CPI、利率变化等)、资金面情况、投资者预期、其他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等等因素的基础上,依次对产业链条上细分子行业的产业政策、商业模式、进入壁垒、市场空间、增长速度等进行深度研究和综合考量,并在充分考虑估值水平的原则下进行资产配置。 重点配置行业景气度较高、发展前景良好、技术基本成熟、政策重点扶持的子行业。对于技术、生产模式或商业模式尚不成熟处于培育期的产业,但其在未来市场前景广阔的情况下,本基金也将根据其发展阶段做适度配置。 自下而上,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个股自下而上的选择。 在定性方面,本基金通过以下标准对股票的基本面进行研究分析并筛选出基本面优异的上市公司: 第一,根据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力、市场地位、经营管理者能力、人才资源等选择具备良好竞争优势的公司; 第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公司组织框架、信息透明度等角度定性分析,选择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的公司; 第三,通过定性的方式分析公司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受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程度、公司发展方向、核心产品和服务的发展前景、公司规模扩张及经营效益的趋势。另外还将考察公司在同业中的地位、决策体系及开拓精神等等。 在定量方面,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深入分析,挖掘具备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基本面及财务报表信息灵活运用各类估值方法评估公司的价值,评估指标包括PE、PEG、PB、PS、EV/EBITDA等。 (2)港股通投资策略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将遵循上述投资策略,将符合上述选股标准的优质港股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清洁能源主题相关股票的界定 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是国家十四五重要规划之一,鼓励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 清洁能源是指对生态环境低污染或无污染、能够直接用于生产生活的能源,以光伏、风电、水电、核能等能源为代表的,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本基金所指清洁能源产业相关企业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 (1)直接从事清洁能源相关的产业:主要指光伏、风电、太阳能、生物能、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核能和氢能等清洁能源的生产、利用、相关技术服务产业。 (2)应用清洁能源的相关产业:主要指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等出行工具、智能电网、储能、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 未来随着科技进步、政策、行业规范或行业准则等发生变化导致基金管理人对清洁能源产业的界定范围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上述清洁能源产业界定的标准进行调整。 本基金将在清洁能源主题股票相关界定的基础上,对潜在标的证券进行审慎筛选和审核,构建备选投资池并动态更新。 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等衍生工具,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进行交易,以对冲投资组合的风险、有效管理现金流量或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 融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融资业务。若相关融资业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 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并结合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具体而言,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宏观策略研究小组进行监控;在个股投资的风险控制上,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控制单一个股投资风险。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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