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嘉实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现金宝货币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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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3460(前端) | 基金类型 | 货币型-普通货币 |
发行日期 | 2016年12月20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6年12月22日 / 32.000亿份 |
资产规模 | 22.54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22.541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邮储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张文玥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18%(每年) | 托管费率 | 0.08%(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1%(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按税后计算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力求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暂无数据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投资,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跟踪分析市场资金面变化及投资者交易行为变化,结合宏观和微观研究制定投资策略,谋求在满足安全性、流动性需要的基础上,实现较高的当期收益。 1、现金流管理策略 本基金持续分析市场资金面,动态预测申购赎回变化,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基金组合的现金流,以满足流动性需要,为谋求持续较高的稳定收益奠定基础。 2、组合久期投资策略 根据对市场收益率水平变化趋势的判断,本基金动态调整组合久期,以谋求控制风险,增加或锁定收益。当预期市场收益率水平上升时,本基金适当降低组合久期;当预期市场收益率水平下降时,本基金适当增加组合久期。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通过定性定量方法,综合分析收益率曲线、流动性、信用风险,评估个券投资价值,发掘出具备相对价值的个券。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运用定性定量方法,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个券风险、收益、流动性等,精选个券,分散投资,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比例,控制流动性风险。 6、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以及各种衍生产品,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此类金融工具的投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6、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全部赎回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未付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未付收益为正时,未付收益不进行支付;未付收益为负时,其剩余的基金份额需足以弥补其当前未付收益为负时的损益,否则将自动按比例结转当前未付收益,再进行赎回款项结算; 7、当日申购的该类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该类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该类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该类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8、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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