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国泰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 基金简称 | 国泰标普500ETF发起联接(QDII)C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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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7030(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海外股票 |
发行日期 | 2022年11月0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11月02日 / 0.100亿份 |
资产规模 | 0.5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37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国泰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苗梦羽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6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3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标普500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标准普尔500指数 |
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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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参与其他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和境内市场投资工具投资。 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及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 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以目标ETF作为其主要投资标的,方便投资人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ETF。本基金并不参与目标ETF的管理。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其中,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参与其他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和境内市场投资工具投资。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上的配置比例,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组合构建方法 本基金可以直接投资本基金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该部分股票资产投资原则上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将选择其他股票或股票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以替换,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2)标的指数的成份股长期停牌;3)其他对本基金管理人跟踪标的指数构成严重制约的情形等。 (2)股票组合的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组合将根据所跟踪的标的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2)不定期调整 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基金组合跟踪偏离度情况,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3)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的两种方式如下: (1)申购和赎回:以申购/赎回对价进行申购赎回目标ETF或者按照目标ETF法律文件的约定以其他方式申购赎回目标ETF。 (2)二级市场方式: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基金份额的交易。 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申购赎回的方式或二级市场买卖的方式投资于目标ETF。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进行流动性管理、应对赎回以及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可投资于金融衍生品,如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等相关的衍生工具等。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进行交易。 为了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还可通过投资外汇期货、外汇远期、外汇互换等来管理基金投资以及应对申购赎回过程中的汇率风险。 未来,随着全球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其中,人民币份额的现金分红币种为人民币,美元现汇份额的现金分红币种为美元;不同币种份额红利再投资适用的净值为该币种份额的份额净值;不同类别美元现汇份额的每份额分配金额为对应类别人民币份额的每份额分配数额按照估值汇率进行折算;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目标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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