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太平绿色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太平绿色纯债一年定开债发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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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6506(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长债 |
发行日期 | 2022年10月24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12月09日 / 10.100亿份 |
资产规模 | 10.64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0.10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太平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赵岩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3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5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中国绿色债券全价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追求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资产配置策略 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利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利差变化趋势的重点分析,比较未来一定时间内不同债券品种和债券市场的相对预期收益率,在基金规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对不同久期、信用特征的券种,及债券与现金类资产之间进行动态调整。 久期策略本 基金将主要采取久期策略,通过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以实现对组合利率风险的有效控制。为控制风险,本基金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的资产配置方式。目标久期的设定划分为两个层次:战略性配置和战术性配置。“目标久期”的战略性配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主要根据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预测分析决定组合的目标久期。“目标久期”的战术性配置由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短期因素的影响在战略性配置预先设定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如果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组合的久期,直至接近目标久期上限,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反之,如果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组合的久期,直至目标久期下限,以减小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 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依据之一,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本基金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子弹式、杠铃或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骑乘策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这一策略即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分析,在可选的目标久期区间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较陡峭处右侧的债券。在收益率曲线不变动的情况下,随着其剩余期限的衰减,债券收益率将沿着陡峭的收益率曲线有较大幅的下滑,从而获得较高的资本收益;即使收益率曲线上升或进一步变陡,这一策略也能够提供更多的安全边际。 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券,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 绿色投资筛选策略 本基金所定义的符合绿色投资理念的债券是指,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绿色项目或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债券。绿色项目或产业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绿色信贷指引》及沪深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相关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国际《绿色债券原则(GBP)》和《气候债券标准(CBI)》等的项目或产业。 未来随着经济和技术的不断发展,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将会不定期的更新符合绿色投资理念所涵盖的范围,以充分体现本基金的主题和特点。 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调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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