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兴证全球合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兴证全球合瑞混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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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6465(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2年08月22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09月07日 / 49.499亿份 |
资产规模 | 10.09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1.290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兴证全球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谢书英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6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究挖掘具有较好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公司,力求实现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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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可以细分为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以及其他品种的投资策略等。 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采取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本基金以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本基金通过动态跟踪海内外主要经济体的GDP、CPI、利率等宏观经济指标,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预期、流动性、投资者心态等市场指标,确定未来市场变动趋势。本基金通过全面评估上述各种关键指标的变动趋势,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自下而上为主,践行公司责任投资政策,通过行业比较公司比较,综合考虑公司质地、行业属性、商业模式等,寻找有质量增长的公司。有质量的增长主要是指能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增长,并能够带动公司更可持续、更深护城河的增长,它可能表现为盈利的增长,也可能短期只表现在收入增长,或者仅是关键产品、关键客户或关键业务的突破上。在挖掘这些有质量增长公司的过程中,既考虑这些公司的财务指标的体现,如收入的稳定性、盈利能力的高低、现金流的回报,也考虑通过实地调研对公司管理层作出的定性评价。在构建投资组合时,将综合考虑业务景气度、估值等决定其在组合中的仓位,通过长期持有获得相应业绩增长带来的投资回报。 风险收益比的衡量是本基金投资组合构建的重要出发点,因此本基金同样致力于抓取周期性公司中的确定性反转部分,通过衡量市盈率(市值/净利润)、市净率(市值/净资产)、市销率(市值/营业收入)等指标带来的价值股估值修复机会,以及风格投资中早期风险收益比比较高的部分。 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仅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1)A股稀缺性行业和个股; (2)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这类企业应具有良好成长性或为市场龙头; (3)符合内地政策和投资逻辑的主题性行业个股; (4)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行筛选,并严格控制单只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的投资比例。此外,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保证本基金的流动性。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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