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东方锐意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方锐意先锋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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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5763(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3年08月14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 -- |
资产规模 | --- | 份额规模 | --- |
基金管理人 | 东方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1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3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大类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个股精选,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采取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本基金通过动态跟踪海内外主要经济体的GDP、CPI、利率等宏观经济指标,以及估值水平、盈利预期、流动性、投资者心态等市场指标,确定未来市场变动趋势。本基金通过全面评估上述各种关键指标的变动趋势,进而动态调整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的资产配置比例及配置范围。 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中国经济增长的阶段和周期特征,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分析各行业的景气度和发展前景、行业竞争结构和行业盈利模式等,评估各行业的相对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重点投资于具备长期成长潜力的行业板块。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积极投资策略,自下而上地精选价值被低估并且具有良好基本面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定性分析,筛选价值公司发展潜力。本基金将结合财务数据、企业创新和成长能力、企业发展战略、技术专利优势、市场拓展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增长的可持续性等定性因素,寻找和挖掘具有较好爆发力和长期前景的企业,自下而上配置成长个股。以产业调研和深度研究为核心,采用以GARP策略为主导的投资方法,在投资上寻求业绩和估值匹配,重点投资于估值在合理范围内以及具备高质量成长路径的上市公司来实现股东回报。重点关注空间、竞争壁垒、成长质量和安全边际等四个维度。 定量分析,挖掘成长空间。以相对估值为主,绝对估值为辅。相对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净率(PB)、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市销率(PS)等;绝对估值方法包括股利贴现模型(DDM)、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DCF)等,以此衡量股价是否处于合理的估值区间。重点关注公司未来盈利的增长潜力,并借助企业的销售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经营性现金流量增长率等指标来考量公司的历史成长性。从资产质量、业务增长、财务结构、利润水平、盈利构成、现金流特征等出发,挖掘具备领先优势、盈利质量较高、盈利能力较强的上市公司。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投资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适用上述个股投资策略。此外,在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时还将关注香港股票市场制度与内地股票市场制度的差异,以及人民币与港币汇兑比率变化等因素带来的影响。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一)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二)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三)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四)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五)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六)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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