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浙商智多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浙商智多盈债券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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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3231(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混合二级 |
发行日期 | 2021年11月22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12月07日 / 2.236亿份 |
资产规模 | 5.5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5.3353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浙商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浙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朱靖宇、刘新正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6%(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8%(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精选债券进行投资,并辅以适度的权益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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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上交易的凭证类信用衍生品以及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科学分析与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最佳匹配。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研判进行前瞻性的资产配置决策。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形势、利率走势、信用状况等的综合判断,并结合各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风险收益特征,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1)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个股精选策略: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等要素,判断行业景气度;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估值(PE、PS等)、市值、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环比变化、净利率环比变化、应收账款、存货、收入增速、净利增速、不同期限的价格动量与反转等指标,并结合企业的基本面情况挑选出优质个股,构建股票组合。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 优先将基本面健康、业绩向上、弹性较大、具有估值优势的港股通标的股票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流动性管理策略 将通过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一年内到期的债券等工具进行积极的现金管理,将根据对市场流动性走势的判断,本基金申赎情况的预测,制定恰当的流动性管理策略,以实现本基金资产在增值过程中,避免出现因流动性危机而造成的损失。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依托于公司整体的信用研究团队,当预期某只债券有较高的违约风险时,可以购买对应债券的信用衍生品来控制标的债券的信用风险冲击。本基金按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同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保持信用衍生品的名义本金与对应标的债券的面值相一致。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行筛选,确定投资决策。此外,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适当控制债券投资组合整体的久期,保证本基金的流动性。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后,需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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