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庚价值先锋股票 |
---|---|---|---|
基金代码 | 012930(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发行日期 | 2021年08月18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08月20日 / 38.537亿份 |
资产规模 | 44.84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45.4250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中庚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东方证券 |
基金经理人 | 陈涛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价值投资策略为基础,全市场发掘成长潜力较强且具备估值优势的价值型上市公司来构建股票组合,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大类资产配置不作为本基金的核心策略,一般情况下将保持各类资产配置的基本稳定。在综合考量市场系统性风险、各类资产风险溢价、股票资产估值、流动性要求等因素后,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战术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具体的股票投资策略上,秉承价值投资理念,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股票投资策略,寻找市场中具备估值优势、具备较强盈利能力、可持续成长的优秀细分龙头企业,并通过一定行业分散降低基金组合的持股风险。 对于个股的研究,基金尤其关注个股本身的价值属性和成长属性,通过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方法,在关注资产本身的估值和安全边际的基础上,基于资产全生命周期重点考察资产本身盈利质量和盈利的持续增长能力。 定量分析方面,基金将重点考察上市公司的核心财务指标,综合参考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资产质量、相对价值等指标,以发展的眼光对企业进行动态估值,在此基础上做出合理的价值评估。基金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长期净资产收益率(ROE)和估值水平(PB)的匹配性,可供选择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 定性分析方面,主要关注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治理结构、企业家精神、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等。在此基础上,结合估值分析,投资具有较好预期回报的公司。 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估值优势及质地优良的存托凭证。 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从自上而下的角度,运用多因子模型等工具,对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进行识别和主动管理,采用立体的风险管理体系,努力将本基金的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实现更佳的经风险调整后的超额收益。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