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庚价值领航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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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6551(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18年11月19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8年12月19日 / 8.936亿份 |
资产规模 | 46.89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9.2410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中庚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华泰证券 |
基金经理人 | 刘晟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以价值策略为核心构建产品投资策略,在科学严谨的风险管理前提下,以估值为最基础要素,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寻找市场中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进行组合投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中长期可持续的、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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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以及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策略等。其中,资产配置策略用于确定基金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以维持基金资产配置的长期目标,并控制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股票投资策略以价值投资策略为核心,着力于研究股票市场中可能被投资者低估的上市公司,并重点投资一揽子具有高性价比的股票。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应用管理人基于风险溢价的资产配置模型,通过对不同类别风险资产基本面的持续跟踪研究,结合当前证券市场对不同类别风险资产的定价情况,计算出不同类别风险资产当前价格所隐含的风险溢价水平,并基于对不同类别资产的风险水平评估以及对不同类别资产风险溢价水平的横向比较,力求寻找最符合基金投资目标的资产配置方式。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依据资产配置策略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的投资比例,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稳健增值。 股票投资策略 (1)普通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价值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理念是上市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和其股票估值具有很强的正相关性,可持续的高盈利能力公司的估值最终会比低盈利能力公司的高,因此通过投资低估值、高盈利能力的股票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中长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的评估和其合理估值的判断,自下而上寻找个股投资机会,并重点投资于当前定价低于合理评估价值的上市公司股票。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结合香港市场行业及个股估值水平差异等因素,精选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港股通标的股票。 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从自上而下的角度,运用多因子模型等工具,对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进行识别和主动管理,采用立体的风险管理体系,努力将本基金的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实现更佳的经风险调整后的超额收益。 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估值优势及质地优良的存托凭证。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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