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交银施罗德招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简称 | 交银招享一年持有混合(FOF)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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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1606(前端) | 基金类型 | FOF-稳健型 |
发行日期 | 2021年07月28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08月24日 / 89.899亿份 |
资产规模 | 7.07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7.2307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交银施罗德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刘兵、刘迪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在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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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型基金(包括股票指数基金)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3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ETF和LOF、香港互认基金、不含QDII)、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货币与财政政策形势、资金面供求变化、证券市场走势与估值水平等综合分析,并融合量化投资方法,结合国内外先进资产配置理念,及时把握市场时机,调整资产配置比例,获取资产配置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运用交银施罗德股票研究分析方法等投资分析工具,在把握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股票市场行业轮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司股票研究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筛选出在公司治理、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其次在公司备选股票池基础上,本基金将进一步通过对备选上市公司翔实的案头分析和深入的实地调研,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价值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对重点上市公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和成长性跟踪研究,在明确的价值评估基础上精选优秀质地的投资标的。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基金投资策略 基于本基金管理人绩效评估系统对备选基金的评估分析,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精选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及投资业绩比较优势的基金确定本基金配置组合。本基金的绩效评估系统分析主要包括业绩指标分析、业绩归因分析以及基金管理人综合评估等: (1)运用量化方法分析所有适选基金在不同市场下的历史业绩表现,包括收益指标、风险指标和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等,具体如下: 收益指标:包括绝对收益、相对收益等指标; 风险指标:包括波动率、最大回撤等指标; 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包括夏普比率、信息比率等指标。 (2)深入分析基金的业绩表现,再次精选基金确定备选基金,包括对基金的择时能力、资产配置能力、个股选择能力等进行归因分析,解释基金收益来源,评估未来收益的持续性与稳定性。基于市场环境、政策变动、风险事件等多重因素对基金配置组合进行持续跟踪,动态调整基金投资组合及配置比例。 (3)结合对基金管理人的定性评估,包括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投研团队实力以及投研团队稳定性、基金经理投资优势及业绩稳定性等方面,最终确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及配置比例。 综上,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长期持续跟踪本基金的组合业绩,并定期对基金组合进行维护,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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