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淳厚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淳厚现代服务业股票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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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1350(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发行日期 | 2021年08月09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08月24日 / 4.645亿份 |
资产规模 | 0.8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7613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淳厚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薛莉丽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6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服务业指数收益率*65%+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现代服务业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暂无数据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地方政府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股票投资策略 1、现代服务业主题相关界定 现代服务业是指伴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产生,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改造传统服务业,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本质上来自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社会分工的专业化等需求,具有智力要素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等特点。现代服务业既包括新兴服务业,也包括对传统服务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主要分为: (1)生产经营服务,通过直接或间接为工业生产提供中间服务以推动跨行业融合发展,为保持工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促进工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保障的相关服务行业。 (2)居民生活服务,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改善居民生活品质,丰富人民群众生活,提高人口素质提供服务的相关服务行业。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相关行业范围也会发生变化,本基金不断对现代服务业主题进行跟踪研究,适时调整现代服务业投资主题的界定,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从企业核心竞争力出发,研究不同企业的竞争地位和发展趋势,精选出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公司。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超越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或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回报率,具有持续获得较高盈利水平的能力。投资于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企业,能较好的分享到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在买卖时点选择上,本基金还将会考虑估值、市场趋势、风险偏好等多种因素,以求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获取超额收益。 3、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仅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重点投资于符合现代服务业主题、基本面良好、相对A股市场估值合理,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及注重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进行长期投资。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保障基金投资组合充足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融资杠杆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融资业务。若相关融资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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