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宝盈祥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宝盈祥琪混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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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9966(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债 |
发行日期 | 2022年02月24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05月25日 / 2.159亿份 |
资产规模 | 0.01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066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宝盈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吕姝仪、侯嘉敏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6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3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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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在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通过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获取稳定收益,适度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增强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和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八个部分组成。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与资本市场环境的深入剖析,自上而下地实施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宏观经济指标:年度/季度GDP增速、固定资产投资总量、消费价格指数、采购经理人指数、进出口数据、工业用电量、客运量及货运量等; (2)政策因素:税收、政府购买总量以及转移支付水平等财政政策,利率水平、货币净投放等货币政策; (3)市场指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市场资金的供需以及市场的参与情绪等因素。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从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两方面精选行业个股。通过选择基本面良好、流动性高、风险低、具有中长期上涨潜力的股票进行分散化组合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追求股票投资组合的长期稳定增值。 (1)定量分析方面,通过财务和运营数据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初步筛选出具备优势的股票作为备选投资标的。本基金主要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方面对股票进行考量。 (2)定性分析方面,基金管理人将深入调研上市公司,并基于公司治理、公司发展战略、基本面变化、竞争优势、管理水平、估值比较和行业景气度趋势等关键因素,评估上市公司的中长期发展前景、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备选投资标的。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 本基金将对港股通标的股票进行系统性分析,在采用上述个股精选策略的基础上,结合香港股票市场情况,重点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范围内具备长期成长潜力且估值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状况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标的选择和配置比例。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汇率风险和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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