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农银汇理丰泽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农银汇理丰泽三年定开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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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7496(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长债 |
发行日期 | 2019年08月19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9年08月26日 / 100.005亿份 |
资产规模 | 83.15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79.874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农银汇理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江苏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王明君、郭振宇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11元(10次) |
管理费率 | 0.15%(每年) | 托管费率 | 0.07%(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6%(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8%(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组合久期不超过基金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力争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对所投资固定收益品种的组合久期与基金的封闭期进行期限匹配。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的到期日不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持有到期策略 本基金成立后,在每一封闭期的建仓期内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买入组合久期不超过基金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 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2、类属配置策略 在宏观分析及久期、期限结构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风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类属资产收益差异、市场偏好以及流动性等因素,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 3、信用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利用公司研究力量并借鉴外部的信用评级结果,建立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和信用类债券核心库。根据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等情况,对发债企业信用风险进行评估,给出各目标信用债券的信用评级等级。基金经理据此从核心库中优选券种纳入组合。 4、杠杆策略 本基金可采用杠杆放大策略扩大收益,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债券回购融入低成本资金,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为控制风险,本基金的杠杆比例在每个封闭期内原则上保持不变,但是在回购利率过高、流动性不足、或者市场状况不宜采用放大策略等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杠杆比例或者不进行杠杆放大。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内进行杠杆投资,杠杆放大部分仍投资于使得组合久期不超过基金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并采取买入并持有到期的策略。同时采取滚动回购的方式来维持杠杆,因此负债的资金成本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5、现金管理策略 为保证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采用持有到期策略,投资于使得组合久期不超过基金封闭期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由于在建仓期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难以做到与封闭期期限完美匹配,因此可能存在部分债券在封闭期结束前到期兑付本息的情形。另一方面,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付息也将增加基金的现金头寸。对于现金头寸,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和封闭期期限,选择使得组合久期短于封闭期的债券、回购或银行存款进行再投资或进行基金现金分红。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进行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对收益率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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