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前海开源弘泽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前海开源弘泽债券发起式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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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05301(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混合二级 |
发行日期 | 2017年11月03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8年01月26日 / 2.292亿份 |
资产规模 | 0.02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176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前海开源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浦发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林汉耀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71元(9次) |
管理费率 | 0.3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2%(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08%(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高股息率指数收益率*1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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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手段,在对宏观经济因素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本基金将依据经济周期理论,结合对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的评估,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通过对股票等权益类、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和现金资产分布的实时监控,根据经济运行周期变动、市场利率变化、市场估值、证券市场变化等因素以及基金的风险评估进行灵活调整。在各类资产中,根据其参与市场基本要素的变动,调整各类资产在基金投资组合中的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股票的收益由股息收入和资本利得组成,股息收入是实现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也是投资者衡量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重要指标。本基金将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入手,定性方面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行业地位、竞争优势、管理团队、创新能力等多种因素,定量方面主要考量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通过比较分析各优质上市公司的增长潜力和股息支付能力等,精选出具有高盈利能力、高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对股票投资组合优先采用等权重的方式投资。本基金也将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及实际投资需要进行动态灵活调整。 另外,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将从港股通标的股票中精选出连续分红、股息率高且盈利持续的港股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将按除权除息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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