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大成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大成中小盘混合(LOF)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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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160918(主代码)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14年04月0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4年04月10日 / -- |
资产规模 | 6.31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2.5216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大成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魏庆国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90元(4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7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股票市场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中小盘股票,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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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主动投资策略,以宏观经济和政策研究为基础,通过分析影响证券市场整体运行的内外部因素,进行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同时自下而上的精选各个行业中具有良好治理结构、在细分行业具有竞争优势以及有较高成长性的中小盘股票进行投资。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将重点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微观经济指标、市场方面指标和政策因素,研究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化特征,通过对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趋势、产业政策、社会热点等因素的准确判断和把握,自上而下的实施大类资产间的战略配置。 本基金在考虑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主要考虑以下指标: (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贸易数据等; (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 (3)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情况、市场资金供求情况; (4)政策因素: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出台对市场的影响等。 股票投资策略 (1)中小盘股票的界定:A、基金管理人每季度末对中国A股市场的股票按流通市值自小到大进行排序,累计流通市值占A股总流通市值70%的股票;B、基金管理人每季度末对港股市场的港股通标的股票按流通市值自小到大进行排序,累计流通市值占港股通标的股票流通总市值70%的股票,均称为中小盘股票。在此期间对于未纳入最近一次排序范围的股票(如新股、恢复上市股票等),如果其流通市值(对未上市新股而言为本基金管理人预计的流通市值)可满足以上标准,也称为中小盘股票。基金因所持有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而导致中小盘股票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本着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适时予以调整,最长不超过3个月。 (2)中小盘股票的选股标准 本基金管理人坚持“超额收益来自超越市场的深入研究”的投资理念,对中小盘股票的投资采取案头研究与实地调研等方法,对拟投资企业进行分析,包括对拟投资股票所在行业进行分析,走访上市公司及其上下游企业、调研公司的竞争对手、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员工谈话等,选择商业模式和发展战略清晰,成长空间广阔,公司治理结构良好、估值较低的股票进行投资。 1)商业模式和发展战略清晰 本基金关注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是否有着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清晰的经营思路。 2)具有较高成长性 本基金主要投资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较高成长性指的是企业未来净利润增长率高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行业平均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重点关注有可能成为未来经济驱动力的行业中具有较高增长潜力的中小市值公司,这些中小市值公司短期或长期增长率位居行业前列。 企业业绩出现高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或行业平均值的原因主要包括:行业处于成长周期或者出现行业景气;公司通过改进管理来降低能耗和生产成本,提高产能利用率;企业加大营销力度,开拓新市场;开发与引进新技术;新建产能以及收购外部生产能力等;产能大幅提高,并有相应的市场需求;技术水平出现突破性进展;行业景气回升,产品价格和毛利率大幅提高;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 3)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本基金优先投资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即在行业中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综合指标位居前列的企业,也包括经过快速成长即将成为行业龙头的企业;而且该行业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行业景气度较高; 4)公司治理结构良好 公司具有较好的治理结构,公司管理层关心社会股东利益,关联交易按公平价格或有利于社会股东的价格成交并充分披露,在股息分派、融资、收购兼并、高管及员工的股权激励等政策制定中都充分考虑到将社会股东的利益放在首位。 (3)评估中小盘股票的投资价值 投资价值评估是根据一系列历史和预期的财务指标,结合定性考虑,分析公司盈利稳固性,判断相对投资价值,主要指标包括: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市售率、市盈率、市净率、股息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利润率和净利润率等。分析师将根据行业特点选择合适的指标进行估值。 (4)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投资香港市场股票标的除适用上述股票投资策略外,还需关注: (1)香港股票市场制度与中国内地股票市场存在的差异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影响,比如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 (2)人民币与港币之间的汇兑比率变化情况。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初始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初始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开放式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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