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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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70020(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混合二级 |
发行日期 | 2010年07月28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0年09月01日 / 44.830亿份 |
资产规模 | 10.88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9.494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胡永青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59元(17次) |
管理费率 | 0.65%(每年) | 托管费率 | 0.18%(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6%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持续稳定地获得高于存款利率的收益。
本基金以信用较好的中短期债券为基本配置,优化生息资产组合,在本金保护机制下,谨慎避险增收,力求持续稳妥地保值增值。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债券、股票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还可投资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为持续稳妥地获得高于存款利率的收益,本基金首先运用本金保护机制,谋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在此前提下,本基金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趋势、国家宏观政策趋势、行业及企业盈利和信用状况、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估值水平及预期收益等,挖掘风险收益优化、满足组合收益和流动性要求的投资机会,力求持续取得达到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本金保护机制包括:嘉实护本目标抬升机制、嘉实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机制、嘉实债券组合风险控制措施。本基金利用嘉实护本目标抬升机制,建立逐年追求投资本金安全的风险控制目标和收益稳定递增的产品运作风格。本基金运用“嘉实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机制”,控制权益类投资对基金资产净值可能造成的波动风险,在逐年追求投资本金安全和收益稳定递增的前提下,谨慎增强收益。本基金采取“嘉实债券组合风险控制措施”,控制固定收益类投资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谋求本金稳妥、收益稳定。 本基金为达到投资目标,从投资环境的现状和发展出发,从投资人的需求出发,以“3年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实施开放式运作。本基金的每个“3年运作周期”,包括为期3年的“运作期”及该“运作期”期满后为期1个月的“间歇期”(请参考本基金合同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中“3年运作周期滚动”)。在3年运作期内,本基金通过适当的投资策略和产品机制,增强对组合流动性的保护,以便于本基金实施本金保护机制,力争达到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优化基金组合的风险收益和流动性,从而力求满足投资人持续稳定地获得高于存款利率收益的需求。在1个月的间歇期内,本基金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以便于本基金在前后两个运作期的过渡期间调整组合配置,也便于投资人安排投资。 资产配置 本基金优先配置债券类资产,在组合有效控制风险、可持续获得稳定收益的前提下,利用股债跷跷板的规律,择机少量投资权益类资产,以降低组合的债券投资周期风险,增强组合收益。 本基金以风险控制为前提,进行资产配置。本基金通过嘉实护本目标抬升机制,逐年确认或上调护本目标。本基金优先配置债券类资产,谋求稳定收益,利于基金组合持续达到护本目标。本基金采用“嘉实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机制”,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控制权益类投资对基金资产净值可能造成的波动幅度,以保持基金组合达到护本目标的条件,维护基金组合在逐年追求投资本金安全和收益稳定递增的前提下,谨慎运用收益增强型的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在本基金合同中,嘉实护本目标抬升机制是指: 1当期运作期第一年的护本目标为:当期运作期第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合同生效后,首个护本目标为1.00元/基金份额),该护本目标自当期运作期起至第一个年度观察日的一年内有效(含第一个年度观察日); 2当期运作期第二年的护本目标为:当期运作期第一年的护本目标与第一个年度观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98%两者之中的较大值,当期运作期第二年的护本目标自当期运作期第一个年度观察日后至第二个年度观察日的一年内有效(含第二个年度观察日); 3当期运作期第三年的护本目标为:当期运作期第二年的护本目标与第二个年度观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98%两者之中的较大值,当期运作期第三年的护本目标自当期运作期第二个年度观察日后至当期运作期期满的一年内有效; 4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当期运作期的每一年重新确定护本目标,直至每个当期运作期期满。 在本基金合同中,嘉实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机制是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护本目标,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内,动态分配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上投资比例的投资规则和监控流程: ①根据数量模型,确定基金的安全垫子; ②根据安全垫子和放大倍数(小于等于3)确定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 ③动态调整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权益类资产实际投资比例不超过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 权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收益增强型权益类投资策略,遵守嘉实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机制的投资规则,执行组合动态监控流程,谨慎运作。 (1)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考虑新股中签率、锁定期、和上市后表现的预期等因素,有效识别并防范风险,深入发掘新股内在价值,相机参与新股申购。 (2)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依据自上而下的动态研究,发挥时机选择能力,通过流动性较高的分散化组合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运用嘉实研究平台,配置行业和个股,优化组合。本基金重点关注已经或即将进入成长期但距离成熟期和衰退期较远的行业,辅之以“行业轮换”策略,同时关注嘉实研究平台构建的动态“主题型企业群”,精选流动性高、安全边际高、具有上涨潜力的个股,力求增强组合的当期收益。 (3)套利策略 本基金依托嘉实研究平台,采用定性定量方法,分析企业兼并收购中的风险收益,寻找低风险的套利机会,择机运用并购套利等策略适当操作,及时跟踪市场反映,更新评估分析,动态调整组合,力争在保持组合较低波动幅度的前提下获得稳定收益。 (4)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作为投资标的。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十二次,最少一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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