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费率 |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包含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 本基金根据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与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在赎回、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确定该笔基金份额对应的管理费。当投资者赎回、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若该笔份额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即365天,下同),则该笔份额按1.20%年费率(固定管理费率0.6%、或有管理费率0.6%)收取管理费。 当投资者赎回、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若该笔份额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则根据该笔份额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该笔份额对应的管理费率档位:若该笔份额持有期间相对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超额收益率在-3%及以下,则该笔份额按0.60%年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收取管理费;若该笔份额持有期间相对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超额收益率超过6%且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为正,则该笔份额按1.50%年费率(固定管理费率0.6%、或有管理费率0.6%、超额管理费率0.3%)收取管理费;对于其他情形,该笔份额按1.20%年费率(固定管理费率0.6%、或有管理费率0.6%)收取管理费。 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的管理费率 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R)管理费率(年费率) R≤Rb-3%0.60%/年 R>Rb+6%且R>01.50%/年 其他情形1.20%/年 注:①R为该笔基金份额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Rb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年化收 益率。 ②特别的,对于该笔份额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R>Rb+6%且R>0的情形,若扣除超额管理费后的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R*)小于等于Rb+6%,或小于等于0时,为使得该笔份额在扣除超额管理费后的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仍满足本基金收取超额管理费的标准,此情形下将不收取超额管理费,仍按1.20%年费率(固定管理费率0.6%、或有管理费率0.6%)收取该笔份额的管理费。 具体而言,本基金的固定管理费按0.6%年费率每日计提并收取,或有管理费按0.6%年费率每日计提并根据条件收取或返还,超额管理费在符合收取条件时按0.3%的年费率计提和收取。管理费具体按以下方式计算和确认。 (1)固定管理费 本基金的固定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固定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1=E×0.6%÷当年天数 H1为每日应计提的固定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固定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2)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 本基金的或有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或有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2=E×0.6%÷当年天数 H2为每日应计提的或有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投资者赎回、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若该笔份额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则该笔份额持有期内计提的或有管理费应确认为应由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若该笔份额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但该笔份额的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R符合下表“情形一”的收取情形,则该笔份额持有期内计提的或有管理费将全额返还给投资者,管理人实际收取的或有管理费为0,其中:对于赎回业务,返还的或有管理费将作为赎回款项一并划转至投资者账户;对于转换转出业务,返还的或有管理费将作为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至转换转入的基金;对于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返还的或有管理费将与基金清算款一并划转至投资者账户;若符合情形二和情形三,该笔份额持有期内计提的或有管理费应确认为应由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 基金超额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投资者赎回、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当且仅当该笔份额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且该笔份额的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R)符合下表“情形二”的收取情形,则该笔份额按照0.30%的年费率计算超额管理费(实操中,登记机构按投资者持有该笔份额期间计提的或有管理费总额的50%计提超额管理费),并确认为应由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对于赎回业务,超额管理费将从赎回款项中扣除;对于转换转出业务,超额管理费将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中扣除;对于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超额管理费将从基金清算款中扣除。 当投资者赎回、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若该笔份额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本基金根据以下三种情形确认应实际收取的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 收取情形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R)或有管理费(年费率)超额管理费(年费率) 情形一R≤Rb-3%00 情形二R>Rb+6%且R>00.60%0.30% 情形三其他情形0.60%0 对于“情形二”,若扣除超额管理费后的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R*)小于等于Rb+6%, 或小于等于0时,为使得该笔份额在扣除超额管理费后的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仍满足本基 金收取超额管理费的标准,此时将不收取超额管理费,仍按1.20%年费率(固定管理费率0.6%、或有管理费率0.6%)收取该笔份额的管理费。 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R)计算方法如下: R=(A-B)/C*365/D*100% 每笔基金份额扣除超额管理费后的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R*)的计算方法如下: R*=F*(A-B)-Mc/F*C*365/D*100% R为该笔基金份额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Rb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年化收益率; A为该笔基金份额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日或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B为该笔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转换转入申请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其中份额认购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0000元; C为该笔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转换转入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其中份额认购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 D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针对募集期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或该笔基金份额申购、转入确认日与赎回、转出确认日或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发生日下一工作日的间隔天数; F为该笔基金份额的份额数; 为该笔基金份额持有期间拟扣除的超额管理费。 对于已经确认为管理人收入的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和市场环境变化,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对本基金的管理费(含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计提标准或收取方式进行调整。 确认为管理人收入的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金额、返还投资者的或有管理费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结果为准。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上述有关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 适用金额 | 适用期限 | 费率 |
|---|---|---|
| 小于100万元 | --- | 1.20% |
| 大于等于100万元,小于500万元 | --- | 0.80% |
| 大于等于500万元 | --- | 每笔1000元 |
| 适用金额 | 适用期限 | 赎回费率 |
|---|---|---|
| --- | 小于等于6天 | 1.50% |
| --- | 大于等于7天,小于等于29天 | 0.75% |
| --- | 大于等于30天,小于等于179天 | 0.50% |
| --- | 大于等于180天 | 0.00% |
注: 在基金首次募集期购买基金的行为称为认购,认购期结束后基金需要进入不超过3个月的封闭期。
基金封闭期结束后,您若申请购买开放式基金,习惯上称为基金申购,以区分在发行期间的认购。
基金申购费用计算公式: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面值)×后端申购(认购)费率
基金赎回费用计算公式:
基金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费率来源基金公司,请以基金公司官网提供的费率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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