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长城证券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简称 | 长城证券中短债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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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970076(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中短债 |
发行日期 | 2021年10月15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10月26日 / -- |
资产规模 | 2.35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2.1506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长城证券 |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张轩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3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3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科学严格管理风险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中短期债券,力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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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以国债为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以下简称“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集合计划所指的中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3年(含)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中央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一)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 根据对未来债券市场的判断,组合采用战略性配置与战术性交易结合的方法,将核心资产重点持有,并结合市场上出现的机会进行战术配置调整。在具体操作中,组合将根据具体的市场情况和新品种发行的情况,控制并调整建仓和配置的过程。 “核心存量资产”为组合的主要部分,买入并战略性持有中短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信用债等,确保总体组合取得一定的收益。核心资产投资主要采取买入持有策略,在稳定投资组合收益率、锁定下行风险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在核心存量资产保证投资策略稳定的同时,根据市场和风险情况,灵活配置一部分为战术交易资产,采用多种固定收益投资策略,对流动性较高的债券资产进行交易,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基础上获得增值收益。交易性资产选择以流动性良好为首要原则,另外还要为投资提供积极管理的机会。战略资产与战术交易资产比例根据各种类别固定收益投资工具的预期收益率和波动性来确定,用风险预算的原理保障使组合有很大的把握达到一定的最低收益水平。其中核心资产采用战略性持有策略,主要在选择市场切入点上追求增值,在利率走势无方向性变化时基本持有到期,可以不考虑收益率的波动性。 债券组合管理的策略应该是多元化的,其中心是在保持风险在相对低的情况下从全方位的债券投资策略中选取最优的投资想法,其中包括利率方向性判断、相对价值判断、信用利差分析的合理运用。其中主要包括: 1、买入持有策略 以简单、低成本为原则,挑选符合投资目标要求的债券买入持有,并在到期后滚动投资于新发行的符合目标要求的债券。对执行买入持有策略的债券,应根据评估持有期的总回报水平评估能否满足组合在货币市场投资上的长期期望收益率。 2、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企业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 3、期限配置策略 根据对流动性的要求、市场收益率的波动情况决定采用子弹型策略(BulletStrategy)、哑铃型策略(BarbellStrategy)或梯形策略(StairStrategy),在各期限债券间进行配置。 期限配置尽量选择在预期市场利率的高点或流动性需求较大的时点到期的债券,以减少因流动性不足导致的可能损失。 通过分析不同期限债券的收益率绝对差额和相对差额,利用均值回归策略或收益率差额预期策略选择合适期限品种投资。 4、久期偏离策略 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管理人对债券市场收益率变动具有较高把握的预期的情况下,交易头寸投资过程中可以主动采用久期偏离策略,使组合久期较为明显的偏离基准。 5、信用债投资策略 相同资信等级的公司债在利差期限结构上服从凸性回归均衡的规律。内外部评级的差别与信用等级的变动会造成相对利差的波动,另外在经济上升或下降的周期中公司债利差将缩小或扩大。管理人可以通过对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相对利差交易策略。 本集合计划主动投资于信用债,其信用评级需在AA+(含)以上,且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本集合计划投资于AAA信用评级的信用债的比例占信用债资产的50%-100%; (2)本集合计划投资于AA+信用评级的信用债的比例占信用债资产的0%-50%。 信用评级参照评级机构(不包含中债资信评级以及穆迪、标普等外资评级机构)评定的最新债项评级,无债项评级的参照主体评级。其中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执行。 6、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确定组合或类属久期后,进一步确定同一债券发行者不同期限债券的相对价值。确定采用哑铃型策略、梯形策略和子弹型策略等,在不同期限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其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对基础资产质量、主体资质、未来现金流、发行条款、增信措施以及市场利率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的方式,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 (三)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1、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集合计划各类份额的费用收取方式存在不同,各类别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管理人可对各类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集合计划同一类别的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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