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安信证券瑞鸿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简称 | 安信瑞鸿中短债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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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970003(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中短债 |
发行日期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0年05月14日 / -- | |
资产规模 | 0.08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692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国投证券资产管理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杨坚丽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3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 |
最高申购费率 | ---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新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60%+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3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集合计划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增值。
暂无数据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集合计划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策略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杠杆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达成投资目标。 1、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根据不同债券资产类品种收益与风险的估计和判断,通过分析各类属资产的相对收益和风险因素,确定不同债券种类的配置比例。主要决策依据包括未来的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研究和预测,利差变动情况、市场容量、信用等级情况和流动性情况等。通过情景分析的方法,判断各个债券类属的预期持有期回报,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 2、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中短债,即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本集合计划将基于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积极地预测未来利率变化趋势,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本集合计划将适当降低组合久期;而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则适当提高组合久期。在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的过程中,本集合计划将在判断市场利率波动趋势的基础上,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当前形态,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最后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 (2)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确定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和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买入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所对应的期限债券,随着所持有债券的剩余期限下降,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将下降,从而获得资本利得。 (3)杠杆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理回报,选取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作为杠杆买入品种,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降低组合波动率。 (4)利率债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品种的投资,是在对国内、国外经济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基础上,运用数量方法对利率期限结构变化趋势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进行分析和预测,深入分析利率品种的收益和风险,并据此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在确定组合平均久期后,本集合计划对债券的期限结构进行分析,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选择合适的期限结构的配置策略,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组合的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 (5)信用债投资策略 通过研究市场整体信用风险趋势,结合信用债券的供需情况以及替代资产相对吸引力,分析信用利差趋势,并结合利率风险,确定组合的信用债投资比例,然后依据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进行个券选择。根据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发行主体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发行条款,分析债券的信用级别。根据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期限、信用等级、流动性等因素,确定其相对投资价值,在相似的信用风险下,选择具有相对价值的品种进行投资。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对基础资产质量、主体资质、未来现金流、发行条款、增信措施以及市场利率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的方式,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
1、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集合计划A类、B类和C类计划份额的销售费用收取方式存在不同,各类别计划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集合计划同一类别的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计划,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计划、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集合计划,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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