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中信证券财富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基金简称 | 中信证券财富优选一年持有混合(FOF)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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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900112(前端) | 基金类型 | FOF-进取型 |
发行日期 | 2011年11月14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1年07月22日 / -- |
资产规模 | 1.85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5993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 | 基金托管人 | 中信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汪崇阳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0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5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集合计划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基金绩效和持续性进行判断,并以此为依据对基金中长期绩效进行预测。通过组合基金投资的方式,力争在产品波动小于市场条件下获取较高的收益,为投资人谋求长期的财富增值。
暂无数据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集合计划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投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80%,其中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投资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合计为60%-95%(此处混合型基金还应至少满足以下标准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最近四个季度报告披露的持有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QDII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其他品种,集合计划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基金类资产投资策略 1、基金研究体系 本集合计划将根据市场环境和不同类型基金管理人优劣势,定量和定性有机结合,从全市场筛选基金。首先从公司平台、投资经理、产品三个角度对基金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全方位评估,对基金进行画像分析,把握其市值、因子、行业等风格,评价其所适用的环境。其次,在收益率、最大回撤、夏普比率等传统筛选指标之外,通过因子拆解基金的每日收益率,找出收益来源,进一步刻画基金的风格及稳定性,并用分析结果与基金经理的市场观点做印证,形成基金的深度画像。在综合考虑基金的业绩持续性、风格偏好、可交易性等因素后,结合当前市场风格,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地选择投资标的及持有期限。 2、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深度研究 主要考虑风险调整后收益。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主要根据定期报告的持仓和净值时间序列做分析,一方面分析基金大小盘、成长价值风格,另一方面分析行业偏好、行业轮动及选股能力。 3、债券型基金深度研究 主要考虑风险调整后收益。用久期、斜率、凸性、信用、违约、转债6个因子的每日收益率去拆解债券型基金的收益率,以评价基金经理的风格是否稳定以及收益来源。在进行因子定义时,考虑分析准确度,以低相关性为目标进行构造。 4、货币型基金深度研究 主要考虑成立年限、流动性、业绩、波动性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虑静态收益率排名和万份收益率排名,选择基金规模相对比较大,且总体变动稳定的货币型基金。 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充分发挥投研团队的主动选股能力,从上市公司的基本面研究出发,重点分析企业成长性和投资价值。基本面研究主要包括公司的成长性评估和投资价值评估。成长性评估主要综合考虑定性因素包括相关领域的新技术、新研发成果、新生产模式、新商业模式、核心竞争力、业绩驱动因素等和定量因素包括市场需求量、产品占有率等的市场容量指标,主营业务收入、EBITDA、净利润等的预期增长率指标,公司营运指标(如固定资产周转率等)以及经营杠杆指标等,对公司的成长性和盈利的持续增长前景进行综合评价。投资价值评估是根据一系列历史和预期的财务指标,结合定性考虑,分析公司盈利稳固性,判断相对投资价值,主要指标包括:EV/EBITDA,EV/Sales、P/E、P/B、股息率、ROE、经营利润率和净利润率等。管理人将根据行业特点选择合适的指标进行估值。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集合计划首先参考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形成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各类基金、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本集合计划主要考虑: 1、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及相关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消费需求变化趋势、进出口增长变化趋势、资本账户和国际收支平衡账户、总投资变化趋势; 2、国家财政政策包括国债发行趋势、政府财政收支状况、税收政策及政府转移支付政策等; 3、国家货币政策、利率走势及通货膨胀预期(PPI和CPI)、物价变化趋势。 4、国际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状况(特别是美国市场、香港市场,包括联邦储备利率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他相关重要指标)。 通过对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国内经济的发展趋势,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大类资产的比例。 现金类资产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政策调控和资金面的精确把握,结合股票和债券资产的动态配置,并充分考虑集合计划资产的流动性要求,获得现金类资产的稳定收益,同时为集合计划的动态资产配置提供有效的缓冲。
1、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集合计划份额每次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集合计划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集合计划A类计划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计划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集合计划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集合计划同一类别的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集合计划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和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公告。
本集合计划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集合计划,在通常情况下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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