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民生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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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690008(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2012年02月06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2年03月08日 / 6.827亿份 |
资产规模 | 1.24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0878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民生加银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何江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75%(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2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2%(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 |
本基金采取全样本复制法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力求实现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的最小化,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回报。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市场效率逐步提高,主动投资管理策略战胜市场的难度越来越大。为避免非系统风险,并在中国经济不断增长的过程中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指数投资逐步成为当前市场上主流的基金投资方式之一。本基金选择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为投资标的指数,力求通过指数化、分散化的投资方式,坚持买入并持有的长期投资策略,谋求中国资本市场和内地资源行业长期增长的收益。 由于当前国内通胀及其预期较为强烈,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基金管理人较为看好上游资源品等受益于通胀的行业。因此在资产配置层面,基金管理人选择中国内地资源品行业(包括有色、煤炭、石油石化等)的股票作为投资标的,而标的指数“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很好反映了该投资理念。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全样本复制法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即按照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但是当以下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实现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1)基金管理人预期指数成份股或权重发生变化; (2)由于市场因素影响、法律法规限制等原因,本基金无法根据指数构建组合; (3)基金发生申购赎回、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等可能影响跟踪效果的情形。 股票投资组合的动态调整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以降低跟踪误差,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1)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将评估指数编制方法变更对指数成份股及权重的影响,适时调整投资组合。 (2)指数成份股定期或者临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对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的可能情况做出预期和判断,在此基础上适时调整投资组合,从而减小跟踪误差。 (3)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成份股出现股本变化、增发、配股、派发现金股息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这些情形对基金投资组合的影响,并据此调整投资策略。 (4)基金发生申购赎回、参与新股申购等影响跟踪效果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分析这些情形对跟踪效果的影响,据此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5)法律法规限制、部分标的股票流动性不足、股票停牌等因素导致基金无法根据标的指数成分股构成建立组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跟踪误差最小化为原则适时调整投资组合。 (6)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成份股的退市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股替代策略,并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具体业务规则,请见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是指数型股票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高收益品种,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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