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安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沪深300增强策略ETF |
---|---|---|---|
基金代码 | 561000(主代码)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2022年12月01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2年12月21日 / 8.324亿份 |
资产规模 | 1.81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1.5992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许之彦、张序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80% |
最高申购费率 | --- | 最高赎回费率 | ---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沪深300指数 |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策略,力争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基础上获取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6.5%。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策略,在标的指数成份股权重的基础上根据量化模型对行业配置及个股权重等进行主动调整,力争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基础上获取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 1、多因子收益预测 (1)因子分析 本基金使用多因子模型基于对证券市场运行特征的长期研究以及大量历史数据的实证检验,对影响股票价格的六大类因子进行量化分析,建立股票相对价值评估体系。具体分析的因子包括以下类别: 价值因子:PB、PE、PE/G、企业经济增加值(EVA)等; 盈利质量因子:ROE、ROA、销售收入、ROIC、单季度扣非净利润增长率等; 分析师因子:机构覆盖家数、机构报告评分中位数、一致预期PE、加权分析师评级调整等; 成长性因子:净利润累计同比、净利润累计同比增速等; 交易类因子:价格动量、价格波动率、过去1年收益率偏度等; 流动性因子:量价相关性、成交集中度等。 (2)因子筛选及模型构建 在对因子按类别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进一步利用统计分析建立单个因子与未来超额回报关系,筛选出针对不同市场环境的有效因子进入多因子模型。 2、风险模型和成本控制 本基金的风险模型控制投资组合的风险因子、行业以及个股偏离度,力求将主动风险以及跟踪误差控制在目标范围内。本基金的成本模型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交易活跃度、市场冲击成本、印花税、佣金等预测基金的交易成本,以减少交易对基金收益造成的影响。 3、组合构建与优化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多因子收益预测、风险水平、交易成本、流动性等因素进行投资组合构建与优化。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定期对模型的有效性进行检验和更新,以反映市场结构趋势的变化。 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参与融资业务时,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融资的杠杆作用,降低因申购造成基金仓位较低带来的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购赎回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6.5%。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1、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4、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关于我们|资质证明|研究中心|联系我们|安全指引|免责条款|隐私条款|风险提示函|意见建议|在线客服|诚聘英才
天天基金客服热线:95021 |客服邮箱:vip@1234567.com.cn|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 7:30-21:30 双休日 9:00-21:30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系证监会批准的基金销售机构[000000303]。天天基金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址:www.csrc.gov.cn/pub/shanghai
CopyRight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1-现在 沪ICP证:沪B2-2013002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4262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