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汇添富上证综合指数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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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470007(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2009年05月25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09年07月01日 / 90.978亿份 |
资产规模 | 10.72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9.471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汇添富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吴振翔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34元(11次) |
管理费率 | 0.75%(每年) | 托管费率 | 0.1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8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0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综合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上证综合指数 |
本基金采取抽样复制方法进行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小于0.35%,且年化跟踪误差小于6%,以实现对基准指数的有效跟踪。
本基金认为,中国经济增长从长期来看,仍将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这为指数投资获取长期稳健收益奠定了良好的宏观经济基础。本基金选择覆盖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的上证综合指数为股票组合的跟踪标的,力求通过指数化、分散化的投资方式,坚持买入并持有的长期投资策略,以获取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增长的收益,从而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回报。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新股(如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存托凭证等,其中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但因法律法规限制原因导致本基金不能投资相关股票而致使本基金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情形除外)。今后如果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可以提高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如以后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如股指期货、ETF等,本基金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可作相应调整,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可达到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限额。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抽样复制指数的投资策略,综合考虑个股的总市值规模、流动性、行业代表性及抽样组合与上证综合指数的相关性,主要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部分股票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优化模型确定投资组合中的个股权重,以实现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小于0.35%且年化跟踪误差小于6%的投资目标。 当成份股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业绩比较基准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最终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基金建仓时间为3个月,3个月之后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两层资产配置策略,首先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和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再进一步以抽样复制基准指数的方法,确定抽样组合中各股票的配置比例。本基金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比例原则上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巨额申购赎回发生、成份股大比例分红等情况下,管理人将在综合考虑冲击成本因素和跟踪效果后,及时将股票配置比例调整至合理水平。 如果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可以提高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00%,此事项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 股票组合调整 (1)组合调整原则 本基金为抽样复制的指数型基金,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根据基准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新股增发因素等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在重点抽样调整时,如果已选股票位于累计总市值前85%则优先保留,原样本外股票如果位于累计总市值前75%则优先进入;在进行抽样组合调整时,如果已选股票在行业中所属类中流动性排名没有显著变化,则优先保留。 (2)投资组合调整方法 ①对基准指数的跟踪调整 A、定期季度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为经过优化处理的抽样复制组合,将每季度末根据上述抽样复制方法调整股票组合及个股配置比例。 B、不定期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上证综合指数成份股因新股发行、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抽样复制方法对股票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②限制性调整 A、大额赎回调整 由于本基金开放式基金的特点,当发生大额赎回超过现金保有量时,本基金将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同比例的被动性卖出调整,以保证基金正常运行。 B、流动性调整 如果因抽样组合中个股停牌限制、交易量暂时不足等市场流动性因素,使得基金管理人无法顺利购买某成份股,本基金管理人将视当时市场情况,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决定部分持有现金或买入相关的替代性股票。替代股票的选取遵循“同行业基础上价格相关性”原则,对于需要进行替代的股票,其替代股票将从沪深两市挂牌交易的A股股票中选取,具体将在考虑股票流动性等因素的前提下,在同行业范围内,选取相关性较大的股票进行替代。 C、针对上证综合指数的新股纳入规则,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新股发行价和预估中签率,适量参与一级市场新股认购。 D、为使得基金收益率尽可能地贴近所跟踪基准指数的收益率,本基金可能使用金融衍生产品,以对冲某些成份股的特殊突发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 E、在其他不影响指数复制的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跟踪误差最小化的条件下,对基金资产组合进行适当的调整。 抽样股票组合构建 本基金原则上采用抽样复制基准指数的方法,在综合考虑个股的总市值规模、流动性、行业代表性及抽样组合与上证指数的相关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重点抽样+分层抽样”的方法,选择上海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部分股票构建基金的抽样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优化模型确定投资组合中的个股配置比例。 (1)股票预筛选 由于上证指数包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所有A股和B股股票,本基金在抽样复制时,将首先从样本中剔除市值极小及流动性极差的股票。 (2)重点抽样 将预筛选出来的股票,按总市值从大到小排序,逐个累加总市值,累计总市值在前80%的股票,按照其在上证综合指数的比例进入抽样组合。 (3)分层抽样 对于累计总市值在后20%的股票,按照行业分类在每个行业中进行抽样选取行业优化组合。 (4)确定最终抽样组合 对于“重点抽样+分层抽样”方法得到的股票,将被用来构建本基金的最终股票抽样组合。 针对当前上证综合指数个股集中度较高的特点,本基金采取了“重点抽样+分层抽样”的方法对基准指数进行抽样复制。为了能够更好的跟踪上证综合指数,如果今后由于基准指数成份股结构的变化,其他抽样复制方法将更适合对基准指数的跟踪,本基金将做相应的变更。对于抽样复制方法的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本基金管理人需在方法变更前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阐明变更抽样复制方法的原因。 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帐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帐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3、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至少将可供分配利润的20%进行收益分配;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的前提下,每年度6月和12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2元时,至少将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0%进行收益分配,且在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之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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