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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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460002(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灵活 |
发行日期 | 2007年05月22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07年05月29日 / 89.213亿份 |
资产规模 | 5.81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4.9107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泰柏瑞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陆从珍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65元(9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60%+中债国债总指数×4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以长期投资为基本原则。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风险管理手段,投资于具备持续突出增长能力的优秀企业,辅以特定市场状况下的大类资产配置调整,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中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而其发展的不均衡性使某些行业和企业出现极高的成长性。这种成长性来自于技术的变革,来自于消费方式的变化,来自于企业管理及经营模式的转型,或者来自于政府政策的变化。本基金将致力于发掘并投资于高成长行业中的优势企业,为投资者创造超额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以股票类资产为主要投资工具,通过精选个股获取资产的长期增值;通过适度的大类资产配置来降低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的趋势投资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相结合。投资决策的重点在于寻找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趋势,发现并投资于有能力把握趋势并在竞争中处于优势的公司。 1、股票投资策略 2、本基金借鉴AIGGlobalInvestmentCorp.(以下简称“AIGGIC”)的源于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的全球股票分类标准,根据企业成长的阶段特性,将股票进行分类,主要投资于其中的突出成长(A类)、高速稳定成长(B类)和高速周期成长(C类)的公司。 2、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是指“基于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运行环境的整体研究,结合内部和外部的研究支持,本基金管理人分析判断股票和债券估值的相对吸引力,从而决定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的调整方案,进行主动的仓位控制”。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保持配置的基本稳定,最高可到95%。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不作为本基金的核心策略。但考虑到中国A股市场现阶段仍存在较大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在某些特定的市场状况下会进行大类资产配置调整(股票投资的比例最低不低于30%)。 本基金需要进行大类资产配置调整的特定市场状况主要指股票市场的整体估值水平严重地偏离了企业实际的盈利状况和预期的成长率,出现明显的价值高估,如果不及时调整将可能给基金持有人带来潜在的资本损失的情况。 3、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债券投资以降低组合总体波动性从而改善组合风险构成为目的,自上而下,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价值发现为基础,采取以久期管理策略为主,辅以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等,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央票、短期融资券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确定和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流动性较高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在获取较高的利息收入的同时兼顾资本利得,谋取超额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同时综合考虑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主要运用的投资策略为:杠杆交易策略、对冲保底组合投资策略、保底套利组合投资策略、买入跨式投资策略、Delta对冲策略等。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1、A类份额的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H类份额的基金收益分配仅采用现金方式,不设红利再投资; 2、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 7、各类基金份额的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25%。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8、基金收益分配币种与其对应份额的认购/申购币种相同;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属主动管理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力争通过主动投资追求适度风险水平下的较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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