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 基金简称 |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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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160140(主代码)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海外股票 |
发行日期 | 2017年08月22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17年10月26日 / 2.710亿份 |
资产规模 | 2.83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2.1143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张其思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2元(1次) |
管理费率 | 0.8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2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2%(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 |
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暂无数据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的成份券、备选成份券、以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ETF)等;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与固定收益、信用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本基金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及以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REIT投资策略 (1)REIT组合构建原则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来跟踪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按照个券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组合。 (2)REIT组合构建方法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券组成及其权重构建REIT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券发生调整和成份券发生分红、增发、送配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管理人会对REIT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差。 如有因受停牌、流动性或其他一些影响指数复制的市场因素的限制,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成份券,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REIT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获得更接近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3)组合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组合根据所跟踪的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对其成份券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2)不定期调整 与指数相关的调整 当标的指数成份券因增发、送配等权益变动而需进行成份券权重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指数公司发布的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申购赎回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REIT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其他调整 对于标的指数成份券,若因其出现停牌限制、存在严重的流动性困难、或者财务风险较大、或者面临重大的不利的司法诉讼、或者有充分而合理的理由认为其被市场操纵等情形时,本基金可以不投资该成份券,而用备选券、甚至现金来代替,也可以选择与其行业相近、定价特征类似或者收益率相关性较高的其它REIT来代替。 (4)投资组合绩效评估 本基金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与评估时,以跟踪偏离度为核心监控指标,跟踪误差为辅助监控指标,对投资组合的日常调整就以最小化跟踪偏离度为原则,以求控制投资组合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风险。 3、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投资组合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性,构建本基金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组合。 4、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各种金融衍生品。本基金在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对冲某些成份券的特殊突发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利用金融衍生产品规避外汇风险及其他相关风险。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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