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富安鑫债券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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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2830(前端)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混合二级 |
发行日期 | 2013年03月18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12月16日 / -- |
资产规模 | --- | 份额规模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富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浦发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戴弘毅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7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3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类固定收益品种,在严格管理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以宏观面分析和信用分析为基础,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的特点,选择高质量的债券类固定收益资产构建组合,以期通过研究获得长期稳定、高于业绩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国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政策性金融机构金融债、商业银行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等)、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投资比例及投资工具有新的规定,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进行相应调整。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采取定量评估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评估主要依据公司开发的“估值驱动战略资产配置模型”,通过对市场未来1-3个月整体估值水平进行预测,实现基金在股票、债券及现金之间的合理配置。模型从市场估值的驱动因素出发,运用神经网络和分层回归等技术,从市场驱动因子库中寻找与市场走势相关性最大的因子组合,从而构建市场趋势预测模型。定性分析则主要由基金经理依据公司股票投资、固定收益投资以及研究部的策略讨论及建议,进行综合研判。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主题投资与自下而上的价值精选相结合的股票投资策略。遵循该产品的设计理念和投资原则,本基金将设立主题股票池,股票投资的80%及以上部分应来自于主题股票池和公司总股票池的交集,其余的20%及以下部分来自于公司总股票池的其他标的。 (1)主题配置 主题投资策略的核心在于前瞻性。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政策变量以及市场策略的动态研究,建立主题投资列表,并通过公司内部的、投资、研究与风控程序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更新。与主题投资相关的行业和板块是否纳入或剔除出主题列表,由基金经理或研究部策略小组提出相应的主题投资建议和标的范围,并提交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再由风控部门根据最终决议更新主题股票池中的成份股。 (2)尽职调查评估 本公司的尽职调研评估主要通过电话、实地调研和第三方信息的佐证,来评估上市公司在竞争优势、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运营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可信性。 (3)股票价值评估 本基金遵循价值化的个股精选策略,通过对备选个股的价值评估,在传统定价分析的基础上,寻找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优质上市公司,并结合对行业的纵向跟踪和横向对比,挑选具备升值潜力的投资标的,同时回避个股投资风险。 股票价值评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确定股票价值的主要驱动因素。根据对上市公司外部发展环境和内部治理机制、管理层、主营业务增长及产品创新等方面的客观分析,确定影响企业投资价值的主要因素。 评估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指标包括市场占有率、发展战略、销售收入增长、盈利增长、资产回报率、核心优势等。 对个股进行合理估值。基于历史客观的和科学预测的财务报表,结合行业定价水平,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合理估值。估值模型主要包括DCF、PE、PB等模型和方法。 判断公司的竞争性溢价(折价)。按照成熟市场上行业领先公司的合理溢价水平,对确定有行业领先优势的公司股票赋予合理的溢价。 在对股票进行价值评估后给出相应的评级。公司的股票评级包括买入、持有、卖出三个评级。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或将不同;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该项费用;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每季度最后一个自然日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20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均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一般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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