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鹏华增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鹏华增瑞混合(LOF)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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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2743(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灵活 |
发行日期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12月04日 / -- | |
资产规模 | --- | 份额规模 | --- |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汪坤、陈大烨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2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4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绝对收益和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 增长率、CPI 走势、M2 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不同市场环境下,将灵活地运用成长、主题、定向增发等多种投资策略。其中,成长策略重在自下而上的进行公司成长性基本面研究,主题策略重在自上而下的开展投资主题分析,定向增发策略重在关注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事件关联的投资机会。 (1)成长策略 本基金对成长型公司的投资以新兴产业、处于周期性景气上升阶段的拐点行业以及持续 鹏增长的传统产业为重点,并精选其中行业代表性高、潜在成长性好、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个股进行投资。对于新兴产业,在对产业结构演变趋势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重点投资体现行业发展方向、拥有核心技术、创新意识领先并已经形成明确盈利模式的公司;对于拐点产业,依据对行业景气变化趋势的研究,结合投资增长率等辅助判断指标,提前发现景气度进入上升周期的行业,重点投资拐点行业中景气敏感度高的公司;对于传统产业,主要关注产业增长的持续性、企业的竞争优势、发展战略以及潜在发展空间,重点投资具有清晰商业模式、增长具有可持续性和不可复制性的公司。 (2)主题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制度性、结构性或周期性趋势的研究和分析,深入挖掘潜在的投资主题,并选择那些受惠于投资主题的公司进行投资。首先,从经济体制变革、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发展创新等多个角度出发,分析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或企业商业运作模式变化的根本性趋势以及导致上述根本性变化的关键性驱动因素,从而前瞻性地发掘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投资主题;其次,通过对投资主题的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投资主题所对应的主题行业或主题板块,从而确定受惠于相关主题的公司,依据企业对投资主题的敏感程度、反应速度以及获益水平等指标,精选个股;再次,通过紧密跟踪经济发展趋势及其内在驱动因素的变化,不断地挖掘和研究新的投资主题,并对主题投资方向做出适时调整,从而准确把握新旧投资主题的转换时机,充分分享不同投资主题兴起所带来的投资机遇。 (3)定向增发策略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包括大股东、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通过精选项目、组合比例控制、决策频率控制和逆向投资理念等手段,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投资具有合理折价的增发能够取得明显的超额收益,带来稳健的投资回报。本基金的定向增发策略将投资于定向增发项目,并在锁定期结束后择时卖出,同时投资于一部分增发驱动的二级市场股票增强收益。 具体来说,增发驱动的二级市场股票包括: 1)已发布定向增发预案,但尚未完成的上市公司; 2)已经完成定向增发,但增发股票仍处于限售期的上市公司;3)定向增发的股票限售期结束,但限售期结束后不超过 6 个月的上市公司。 融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交易。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1、封闭期内,本基金每年分红不得少于一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封闭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收取费用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6、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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