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华富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富中证A100ETF联接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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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2661(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股票 |
发行日期 | 2009年11月23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11月21日 / -- |
资产规模 | 0.03亿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 份额规模 | 0.0249亿份(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富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郜哲、李孝华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15%(每年) | 托管费率 | 0.0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A100指数收益率*95%+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证A100指数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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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目标ETF基金份额、中证A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 股票投资策略 基金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同时,还可通过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来构建组合以申购目标ETF。因此对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个券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包括通过投资其他股票进行替代,以降低跟踪误差,优化投资组合的配置结构。 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申购、赎回或二级市场买卖的方式投资于目标ETF。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申赎的方式或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目标ETF的买卖。本基金还可适度参与目标ETF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之间的套利,以增强基金收益。 指数化投资管理的限度和控制 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和年平均误差最小化,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最大容忍值设定为0.35%,年平均误差不得超过4%。 跟踪偏离的监控与管理 由于成份股调整和流动性冲击等因素可能会导致基金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出现偏离。本基金每日跟踪基金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偏离度,每月末、每季度末分析基金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累计偏离度,并对跟踪误差等进行分析,确定跟踪误差来源,优化跟踪方案。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可分配收益或将不同;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5.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分红,但满足以下条件,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 (1)本基金每季度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当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本基金将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超额收益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的5%; (2)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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