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中信保诚红利领航量化选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信保诚红利领航量化股票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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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1983(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发行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11月15日 / 3.667亿份 |
资产规模 | 0.63亿元(截止至:2024年11月15日) | 份额规模 | 0.6328亿份(截止至:2024年11月15日) |
基金管理人 | 中信保诚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信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HAN YILING、黄稚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85%+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重点关注红利主题相关上市公司的投资机会,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长期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进行战略判断,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现金、金融衍生品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1)红利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重点关注红利主题相关上市公司的投资机会,本基金所定义的红利主题相关股票(含存托凭证)是指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具有稳定分红能力,在过去两年中,至少有一年实施现金分红且现金分红率(现金分红/净利润)或股息率(现金分红/市值)处于市场前50%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含存托凭证)。 本基金将过滤掉明显不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包括法律法规和本基金管理人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ST和*ST股票等。 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红利主题界定标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的量化选股模型,以对中国股票市场的长期研究为基础,结合前瞻性市场判断,构建量化选股模型。 模型综合考虑股票的基本面(如分红能力、盈利能力、运营质量、成长性、估值等)、价量特征、事件性因素等因子,对股票进行综合评价后,挑选符合一定标准的股票用于构建股票组合。本基金管理人会持续研究市场状态、市场变化以及模型运作状况,并对模型和模型所采用的因子做出适当更新或调整。 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量化选股方式,精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标的。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筛选相应的存托凭证投资标的。 融资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业务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业务。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融资业务做出调整或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
1、《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以外,还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如投资,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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