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富日日收益货币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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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1926(前端) | 基金类型 | 货币型-普通货币 |
发行日期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07月30日 / -- | |
资产规模 | 0.0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王莉、严婧璧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33%(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15%(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0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力求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与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进行积极的组合管理及合理的期限结构安排,实现本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1、现金;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为投资人提供现金管理工具,通过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同时充分把握市场短期失衡带来的套利机会,在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 剩余期限结构配置 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短期资金市场利率波动、资金供求、市场结构变化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对利率期限结构变动趋势进行研判,预测货币市场利率水平,确定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及期限分配结构。当预期短期利率上升时,缩短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当预期短期利率下降时,适度延长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市场环境,结合各债券品种之间的流动性、相对收益水平、信用等级、参与主体资金的供求变化及到期期限等因素,灵活运用哑铃形策略、梯形策略及纺锤形策略等,确定组合中各债券品种的配置比例。 个券选择,构建投资组合 构建不同券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对货币市场工具进行估值,确定价格中枢的变动趋势,在综合考虑风险收益匹配水平及流动性的基础上,投资于各类属债券中价值低估的个券。在保证投资组合低风险、高流动性的前提下,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投资环境的变化相机调整,尽可能提升组合的收益。 现金流均衡管理策略 对市场资金面的变化及本基金申购/赎回变化的动态预测,通过现金库存管理、回购滚动操作、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安排及资产变现等措施,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现金流,在保证基金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充分把握市场短期失衡带来的套利机会 由于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发行人信用等级发生突然变化等情况会造成市场在短期内的非有效性;由于新股、新债发行以及季节效应等因素会使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发生短期失衡。本基金管理人将积极把握由于市场短期失衡而带来的套利机会,通过跨市场套利、跨品种套利、跨期限套利、正回购放大等策略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按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其当日已实现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若其当日已实现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并于调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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