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路博迈资源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路博迈资源精选股票发起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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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1875(前端)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发行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09月19日 / 0.203亿份 |
资产规模 | 0.1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19日) | 份额规模 | 0.1015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19日) |
基金管理人 | 路博迈基金(中国)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黄道立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收益率*80%+恒生指数收益率*5%+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在严格风险控制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的个股研究出发,精选资源行业领域优质上市公司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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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以“自上而下”角度、以资产配置思路来构建组合。在资产配置层面将重点关注各类资产的未来收益变化情况,根据不同资产的收益做第一层面的配置,关注较为长期的影响资产收益波动的关键力量。 股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1)资源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精选资源领域内拥有能源、原材料,或可对其进行开采加工的上市公司,以及为资源产业的生产制造提供设备或服务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我国已经建立了从资源开发、利用到处置全环节的法律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资源开发方面的法律,以及《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的规定和国家对“资源”的定义与监管范畴,资源包括了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以及盐等五大类。《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我国首个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规划,对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的各类活动具有指导和管控作用,其对我国国土资源开发划分了“环境质量、人居生态、自然生态、水资源和耕地资源”5大类资源环境主题分类。 本基金围绕上述国家法律法规及战略规划,对如下与资源密切相关的行业开展投资: ①内地股票行业分类下的:1)能源行业相关的油气开采与油田服务、石油与天然气行业、煤炭行业;2)原材料行业相关的化工、有色金属行业、钢铁行业、非金属材料行业、建筑装饰行业;3)为上述行业提供服务与设备的:通用机械行业专用机械行业、电力及电网行业、水务行业及其他行业; ②香港股票中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lobal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tandard,以下简称GICS)行业分类下的原材料行业和能源行业。 本基金主要根据中证行业分类方法以及GICS行业分类方法,判断股票是否属于资源行业。如果中证指数公司或GICS调整行业分类、变更行业分类方法,在不改变本基金投资目标且不影响基金份额人持有利益的前提下,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变更后的分类方法,对资源主题股票的内容范围进行更新,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中证指数公司或GICS停止行业分类或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资源行业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资源主题股票的界定依据和内容范围进行变更或调整,并及时公告。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下而上的研究方式,结合定性、定量和ESG分析,深入挖掘资源领域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精选估值合理且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定性分析: 在定性方面,本基金通过以下标准对股票的基本面进行重点研究分析: ①重点研究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细分领域符合经济发展趋势,成长空间广阔,具备足够竞争壁垒,以及具备中长期投资价值; ②重点研究分析公司所处的产业发展方向、产品发展趋势和企业竞争策略,公司在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以及定价能力,公司的盈利模式以及在供应商、合作商以及客户价值链中的地位; ③重点研究分析公司的企业发展战略、治理结构,公司核心管理层稳定并有长远、清晰的战略规划,有能力带动公司更可持续、更有质量的增长。 2)定量分析:本基金结合盈利增长指标、现金流量指标、负债比率指标、估值指标、盈利质量指标等与上市公司经营有关的重要定量指标,对目标上市公司的价值进行深入挖掘,并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质量和经营效率进行评析,为个股选择提供依据。 本基金的研究团队将通过实地调研、研究报告、财务数据等上述定性定量分析的结果,根据历史数据和发展现状对企业未来发展路径进行初步预测,进一步进行评估形成可以跟踪且互相验证的框架体系,在不断跟踪、验证中强化选股的结论。 3)ESG分析:在评估股票资产时,本基金还考虑对公司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的ESG因素(包括环境、社会和治理等因素)。环境因素可指碳排放、环境污染和环境政策等因素;社会因素可指社会责任、产品质量和员工健康与安全等因素;而治理因素可指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反腐败政策和薪酬激励等因素。 (3)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筛选出目标上市公司股票后,本基金在组合构建、管理过程中,将分析投资组合在资源细分领域行业上的配置比例,进行相对均衡的配置,从而分散风险,参照业绩基准,并随市场风格切换进行渐进式的动态调整,调整时也不过分激进并控制幅度,追求最佳的风险收益比。 (4)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依托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团队,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1)A股稀缺性个股; 2)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公司,这类公司应具有良好成长性或为市场龙头; 3)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 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在严谨深入的研究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宏观经济形势、市场资金面走向、协议存款交易对手的信用资质以及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等,确定各类货币市场工具的配置比例并进行积极的流动性管理。 根据对市场资金面的预期以及基金申购赎回的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情况和日历效应等因素,基金管理人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本基金的现金流,在充分保证本基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较高收益。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按照风险管理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对所投资的资产组合进行风险管理。本基金将根据所持标的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策略,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集中度,对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本基金将关注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金融衍生产品,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和估值政策,在充分评估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交易。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遵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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