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农银汇理红利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农银红利甄选混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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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1455(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4年07月02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08月02日 / 2.463亿份 |
资产规模 | 1.09亿元(截止至:2024年08月02日) | 份额规模 | 1.0911亿份(截止至:2024年08月02日) |
基金管理人 | 农银汇理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姚晨飞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0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1.50%(前端) 天天基金优惠费率:0.15%(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精选经营稳定、持续分红能力强且估值相对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发行的股票)、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公司债、企业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股票、债券和货币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合理预测各类资产的价格变动趋势,确定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在此基础上,积极跟踪由于市场短期波动引起的各类资产的价格偏差和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各大类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平稳的基础上,获取相对较高的基金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股票投资策略,综合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精选经营稳定、持续分红能力强且估值相对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追求稳健的股息收入和长期的资本增值。 (1)红利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管理人将满足以下特征的股票作为符合红利主题的公司: 1)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实施现金分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 2)近一个会计年度股息率(现金分红/市值)市场排名进入前50%; 3)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红利分配与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异常。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依据约定的投资范围,挑选出高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定量分析 ①分红能力评价:综合考虑公司的收入增长性、盈利能力、盈利质量、资产使用效率、现金流状况,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分红能力进行分析。主要应用的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收益率、收入及净利润增长率、经营性现金流、收现率、资产周转率(包括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项目的周转率分析)、财务杠杆、经营杠杆等。 ②分红意愿评价:主要通过分析公司历史股利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评价公司的分红意愿。主要应用的财务指标包括上一年度及过去三年平均现金分红率、上一年度及过去三年平均股息率、最近三年累计分配股息占可分配利润比例等。 2)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力、行业发展前景、市场地位、经营管理能力、人才资源、治理结构、研发投入、创新属性等因素,重点关注处于稳定增长期和成熟期的行业、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政策驱动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产业和上市公司。 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筛选出财务状况健康,竞争优势突出,未来盈利能力良好且分红水平较高的公司,作为本基金的核心投资标的。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而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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