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英大CFETS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英大CFETS0-3年政金债指数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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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20845(前端)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固收 |
发行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06月18日 / 74.902亿份 |
资产规模 | 0.0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012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英大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吕一楠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0.15%(每年) | 托管费率 | 0.05%(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1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CFETS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全价) |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力争在扣除各项费用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暂无数据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活期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力争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指数编制规则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优化抽样复制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主要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构成为基础,综合考虑债券流动性、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以及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交易特性及交易惯例等情况进行优化,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替代性策略 当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外寻找其他债券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替代组合的构建将以债券流动性为约束条件,按照与被替代债券久期相近、信用评级相似、到期收益率及剩余期限基本匹配为主要原则,控制替代组合与被替代债券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其他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非成份券的债券,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配置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另外,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适当运用杠杆策略,通过债券回购融入资金,然后买入收益率更高的债券以获得收益。本基金开展债券回购交易的质押券仅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基金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届时的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以权益除权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同一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如本基金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减基金份额类别,则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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