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中银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银量化选股混合发起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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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9723(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4年03月14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4年06月17日 / 0.112亿份 |
资产规模 | 0.00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017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中银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邮储银行 |
基金经理人 | 赵志华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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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依托于本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体系,对股票、债券、商品、房地产、现金等主要大类资产的表现进行预测,进而确定本基金对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体系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宏观发展政策驱动力、宏观经济驱动力、宏观价格驱动力、流动性政策驱动力、资产主体经营驱动力、市场参与度驱动力和境外因素驱动力七个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在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下,力求取得中长期的绝对和相对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 (1)本基金以多因子量化选股为主要投资策略。多因子模型是一套通用的定量分析框架,该模型致力于寻找持续稳健的有效因子预测股票的超额收益。本基金使用的因子主要包括公司基本面信息、分析师一致预期和市场量价数据等,主要集中在成长、价值、质量、预期、估值这几个大类,每一个因子都经过反复验证,具备一定的选股能力。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变化和最新因子研究结论,对多因子模型及其所采用的具体因子进行适度调整,努力提高模型的预测能力。 (2)风险控制及组合优化策略 本基金通过风险控制模型控制包含行业风险、风格风险在内的各种形式的风险,从而力争避免在某些市场环境下较大幅落后于市场;同时本基金将充分保证持股数量在一定的水平,通过分散化权重降低组合集中度风险。模型综合考虑市场变化、预期回报、预期风险等因素,对选股结果进行优化,确定个股的权重,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构建预期收益最优投资组合。 (3)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仅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及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精选具有成长性且估值合理或被低估的港股通标的股票并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有权投资于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工具。 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此基础上,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建立期权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期权的投资审批事项,以防范期权投资的风险。 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A类与C类基金份额在基金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需承担汇率风险、境外市场风险以及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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