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鑫元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鑫元数字经济混合发起式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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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码 | 018819(前端)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偏股 |
发行日期 | 2023年07月17日 | 成立日期/规模 | 2023年07月25日 / 0.105亿份 |
资产规模 | 0.07亿元(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份额规模 | 0.0611亿份(截止至:2024年09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 | 鑫元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国泰君安 |
基金经理人 | 陆杨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管理费率 | 1.20%(每年) | 托管费率 | 0.10%(每年) |
销售服务费率 | 0.40%(每年)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1.50%(前端)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沪港深数字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数字经济主题相关证券,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暂无数据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交易分离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为主的分析模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式,跟踪宏观经济数据(GDP增长率、PPI、CPI、工业增加值、进出口贸易数据等)、宏观政策导向、市场趋势和资金流向等多方面因素,评估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运用上述大类资产之间的相互关联性制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本基金对数字经济的界定主要参照2021年5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关键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重点领域,以及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的投资机会。 1、数字经济主题的界定 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本基金对数字经济的界定主要参照2021年5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关键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重点领域,以及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所投资的数字经济主题相关领域具体如下: (1)数字产品制造业,主要包括从事计算机制造、通讯及雷达设备制造、数字媒体设备制造、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的企业;主要涉及电子行业中的半导体、元器件、光学光电子、消费电子、电子化学品行业,计算机行业中计算机设备行业,机械制造和电力设备行业中的专用设备、通用设备、零部件。 (2)数字产品服务业,主要包括从事涵盖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影视设备的数字产品批发、零售、租赁和维修的企业。 (3)数字技术应用业,主要包括从事软件开发,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互联网资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及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主要涉及计算机行业中的软件开发、计算机应用行业,传媒行业中的游戏、广告营销、影视院线、数字媒体、社交、出版及电视广播行业。 (4)数字要素驱动业,主要包括从事互联网平台、电子商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资源与产权交易的企业;主要涉及传媒行业中的互联网传媒行业,通信行业中的通信服务及通信设备行业。 (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主要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主要包括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的企业;主要涉及汽车、交通运输、电力设备、公用事业、环保、医药生物、农林牧渔、机械设备、轻工制造、家用电器、建筑装饰、金融和服务于计算机、电子、通信及汽车行业的基础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 未来随着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基金管理人对数字经济主题的界定范围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有权对上述数字经济主题界定的标准进行调整。 2、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主要通过“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数字经济主题优质企业进行配置,在构建组合过程中将对组合的细分行业构成进行权衡和持续优化,以保持组合的分散性和保证流动性,降低投资风险。 3、个股精选 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在数字经济主题的上市公司中精选成长性明确、市场估值水平合理的优质企业,构建股票投资组合。通过分析反映企业盈利能力和成长质量的定量指标,判断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采用的具体财务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ROE、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重点关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或净资产收益率ROE高于行业或市场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 4、估值水平分析 在选定的股票备选池范围内,本基金利用价值评估分析,形成可投资的股票组合。本基金通过价值评估分析体系,选择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形成优化的股票池。价值评估分析主要通过合理使用估值指标,选择其中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具体方法包括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EV/EBITDA、股息贴现模型等方法,及基金管理人根据不同行业特征和市场情况灵活运用,从估值层面发掘价值。 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将综合比较并优先选择将基本面健康、持续创造利润能力强、业绩增长潜力大、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港股通标的股票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投资策略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具体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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